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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水市麦积区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4-03 来源: 天水市麦积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天水市麦积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天水市麦积区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

麦脱贫领发〔2019〕4号

各镇人民政府、道北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天水市麦积区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已经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天水市麦积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9年3月30日

天水市麦积区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为了做好我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7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100号)、《天水市麦积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麦政发〔2017〕109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和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及“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扛牢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统筹做好系统谋划、资源调配、财力保障。牢固树立“一号工程”意识,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央、省市有关精神为遵循,牢牢把握“渠道不变、充分授权”原则,按照区委、区政府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发展为投向,以贫困村项目资金需求为重点,通过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着力解决制约贫困村发展的突出问题,确保在全省、全市率先实现小康目标。

二、2018年取得工作成效

一是完成年度贫困人口减贫任务。2018年全区计划减少贫困人口1.3万人,实际减少贫困人口1.33万人,贫困人口由4.38万人减少到3.05万人,贫困发生率由9.59%下降到6.65%。

二是贫困村堆满有序退出。2016年脱贫退出贫困村5个,2017年退出贫困村9个,2018年脱贫退出贫困村54个,三年累计退出68个,占全区贫困村总数的32.54%。

三是农村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2018年全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668.3元,较2017年的7056.5元增加611.8元,增长率为8.7%。采取有效措施,全区209年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不断增加,全面消除了“空壳村”。

四是贫困镇村基础条件明显改善。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建制村通畅工程、农村安全饮水、危房改造、村容村貌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持续改善。

三、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通过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投入,确保2019年内稳定减贫2.61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0.96%,完成123个贫困村出列,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050元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和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四、基本原则

一是遵循规划原则。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遵循《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和区委、区政府年度脱贫攻坚安排部署。

二是量力而行原则。以可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和区级财政可投入资金为来源,制定年度整合资金计划。

三是需求优先原则。年度整合资金使用和安排,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目标,着力解决“一户一策”工作中梳理汇总的项目资金需求。

四是突出重点原则。把产业扶贫作为优先支持方向,推动实现可持续增收。

五、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2019年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精神,2018年全年应纳入统筹整合中央省级资金共46098.43万元,按照省财政厅和省扶贫有关要求,2019年整合中央省级资金比例不能低于2018年到位中央省级整合资金的80%,2019年年初方案应整合中央省级资金36878.7万元。 2019年全区符合统筹整合政策范围的资金52089.97万元,结合我区实际,计划整合10个部门16项中央、省级、市级、区级相关资金,共整合涉农资金41698.15万元,占应整合资金的80.05%,由已到位可纳入整合计划财政涉农资金、预计到位可纳入整合计划财政涉农资金两部分构成:

(一)已到位可纳入整合计划财政涉农资金25737.27万元

1.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250万元;

2.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00万元;

3.财政专项扶贫以工代赈资金595万元;

4. 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1623万元;

5. 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520万元;

6. 中央财政林业改革资金72万元;

7. 市级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46.79万元;

8. 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403.48万元。

9. 2019年国家旅游发展基金补助资金42万元

10. 2019年中央财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10万元

11.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260万元

12. 2019年中央农业资金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15万元

(二)预计到位可列入整合计划的财政涉农资金15960.88万元

1. 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资金732.96万元;

2.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382.92万元;

3. 农村综合改革资金3372万元;

4. 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2523万元;

5. 省级农民合作社全覆盖补助资金950万元;

六、整合资金项目建设任务

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主要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发展2个方面,具体安排如下:

(一)农业生产发展项目11个,安排资金21880.35元。

1.到户产业扶持项目。总投资10528万元。五龙等17镇新建档立卡户和返贫户以及扶持建档立卡巩固提升户194户830人到户产业扶持项目、在新阳镇等16镇已脱贫20256户67433人实施到户产业扶持项目。

责任单位:区扶贫办

2.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贴息。总投资2753万元。用于扶持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18349户的生产性贷款贴息补助。

责任单位:区扶贫办

3.麦积区“双助贷”贴息。总投资746.79万元。麦积区“双助贷”贴息746.79万元。(市级346.79万元,区级400万元)

责任单位:区扶贫办

4.科技培训。总投资1108.56万元。安排2019年“雨露计划”第一年培训1300人。贫困户技能培训6136人。

责任单位:区扶贫办

5.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总投资80万元。在全区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400人。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6. 村集体经济发展建设。总投资2070万元。在马跑泉等16镇实施村集体经济发展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7. 合作社提升工程。总投资1230万元。在花牛镇等15镇实施合作社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8.易地搬迁贴息。总投资564万元。用于扶持全区1571户7156人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补助564万元。

责任单位:区扶贫办

9.麦积区粮改饲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种植饲用玉米1.7万亩,青贮全株1.5万吨,带动300户贫困户增收致富。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10.非贫困村合作社提升项目。总投资1700万元,170个非贫困村每村补助10万元。投入补助资金量化入股、配股到非贫困村的贫困户,参与合作社产业化生产经营,以资产收益方式使贫困户增加收益。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11.水土保持基本建设项目。总投资800万元,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10.3平方公里,新修水平梯田33.33公顷,营造水保林278.21公顷,经济林662.68公顷,封禁治理2155.78公顷,配套道路3公里,谷坊13道,排水渠50m,消力池1座。

责任单位:区水保局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3个,安排资金19817.8万元。

1.2019年县乡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总投资1360万元。涉及处治隐患里程200公里,24条道路1360万元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2.2019年窄路基路面加宽项目。总投资118万元。张湾入口-张湾段20万元。新五路-凌温段18万元。温坪入口-温坪段7万元。中石入口-中石段26万元。温家坪-刘家湾段20万元。后右路-中庄段27万元。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3.畅返不畅项目。总投资145万元。文河-石咀段145万元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4.五龙镇贫困村提升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在五龙镇建档立卡贫困村实施道路及巷道硬化15000米600万元、在雷家窑中石两村实施旅游示范建设项目400万元。

责任单位:区扶贫办

5.扶贫车间补助项目。总投资60万元。在全区17个镇新建扶贫车间50个。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6.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总投资1025.6万元。在全区实施1014户建档立卡户、97户非建档立卡户危房改造。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7.脱贫攻坚农村供水巩固提升工程。总投资4975万元。在新阳镇等10镇实施农村供水巩固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8.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巩固提升项目。总投资40万元。麦积区2019年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巩固提升、群测群防体系建设项目40万元。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9.麦积区通畅道路维修工程。总投资5926.93万元。在麦积区新阳等17个乡镇实施通畅路维修项目。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10.合作社标准化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140万元。在全区12个合作社实施标准化基地、“三品一标”、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购置农业加工生产等设备140万元。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11.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总投资420万元。保障马跑泉镇东柯村、傲子坡村、窑庄村行洪安全。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12.2019年麦积区农村供水巩固提升工程。总投资4187.27万元,解决12461户52381人安全饮水。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13.麦积区花庙村至夏坪道路水毁维修工程。总投资420万,本项目起点位于花庙村黄家坪自然村接X444线路口,终点位于夏坪村村委会,道路全长12公里,沿线经过花庙村庙川自然村、瓜流沟组、阳山组、八角坪自然村。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七、责任分工

(一)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依据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组织项目验收、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负责年度使用方案的审核、备报工作,下达年度项目资金计划,批复部门年度项目实施方案,调整年度资金整合计划和建设内容。

(二)区扶贫办:负责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的牵头组织协调。协同财政部门制定年度使用方案,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年度使用方案,对年度计划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建设质量组织日常检查。

(三)区发改局:负责全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立项工作。

(四)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用地审核或有关手续办理工作及项目环评手续办理工作。

(五)区财政局:依据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负责整合资金预算调整、核拨、区级资金落实,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会同相关单位编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按季报送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进展情况。

(六)精准扶贫“1+18”实施方案成员单位: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项目实施主体。负责编制部门年度整合项目实施计划,落实项目建设相关制度,规范项目建设相关程序,会同乡镇组织项目工程实施,把好项目建设质量,做好项目资金报账工作,健全项目建设相关资料

(七)各镇人民政府、道北街道:为涉农财政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项目实施落地主体。按照区政府下发的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及行业部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做好年度项目实施落地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由区委、区政府及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区委、区政府分管财政、扶贫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加强对全区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工作的管理。各镇、相关部门要在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整合方案确定的整合资金投向计划及应承担的工作任务,服从大局,紧密配合,全力支持,形成合力,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各镇、相关部门安排下达的项目资金进行抽查,并把项目资金落实和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对项目整合工作落实好、资金发挥效益大的部门进行表彰奖励;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不按规定任意安排项目、应整合而不按规定整合或拒不整合,造成资金分散使用的部门,将严肃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二)加大监督力度。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资金落实、项目进度等情况进行督查和研究,确保整合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各相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整合项目保质保量完成。要认真研究资金整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有效地提出解决办法。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发挥审计监督、纪检监察、财政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机制,有力地推动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工作的发展。

(三)开展绩效评价。扶贫办牵头,财政、发改部门参与,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绩效评价,纳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一把手实绩考核。对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贫困村给予倾斜;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 麦积区2019年统筹整合资金计划表

      2. 麦积区2019年统筹整合资金项目计划表


地址:天水市麦积区区府路56号  邮编:741020

主办: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 承办: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mjqdzz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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