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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关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社会捐赠物资接收使用情况公示(1)
时间:2020-02-11 来源: 麦积区融媒体中心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截止2月5日下午,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共收到2批防疫捐赠物资,现将防疫捐赠物资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第一批捐赠物资

1、宝康医药公司捐赠次氯酸钠(200kg/桶)2桶,已全部分配到区疫情防控检测救治组和桥南街道办事处的公共场所。

2、同康源医药有限公司捐赠84消毒液(10kg/桶)50桶,已全部分配到区疫情防控检测救治组的市二院、四院、五院等医疗机构和隔离点、基层医疗场所;区疫情防控交通检疫组的机场、火车站、汽车总站、高铁南站、交通干道检查点等公共场所;各乡镇的公共场所、检查点。

二、第二批捐赠物资

天水新光药业有限公司捐赠物资:

1、药品:板蓝根片(100片/瓶)1200瓶、藿香正气水(10ml/支*10支/盒)1000盒、双黄连口服液(10ml/支*8支/盒)240盒,已全部分配到区疫情防控检测救治组的市二院、四院、五院等医疗机构和隔离点、基层医疗场所;

2、医疗器械:200支玻璃体温计,已全部分配到桥南街道办事处、北道埠街道办事处居民。一次性薄膜手套(500双/包)10包,已全部分配到区疫情防控交通检疫组的机场、火车站、汽车总站、高铁南站、交通干道检查点等公共场所和检测人员;区疫情防控检测救治组的市二院、四院、五院等医疗机构和隔离点、基层医疗场所、一线医护及工作人员;3个街道办事处检查点和一线工作人员。

3、消杀用品:75%酒精(5L/桶)100桶,已全部分配到区疫情防控交通检疫组的机场、火车站、汽车总站、高铁南站、交通干道检查点等公共场所;区疫情防控检测救治组的市二院、四院、五院等医疗机构和隔离点、基层医疗场所;区疫情防控市场监管组的超市、商场、农贸市场、石油公司营业网点、餐饮场所;各镇、街道办事处公共场所、各村检查点。

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
2020年2月6日

地址:天水市麦积区区府路56号  邮编:7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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