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
按照《天水市麦积区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及《天水市麦积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编制了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4大项15个子下面4144万元以及第一批未统筹整合资金40万元使用计划,现将予以公示公告。
一、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4144万元
(一)资金来源
省级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2164万元,深度贫困县帮扶资金1980万元,共计4144万元。
(二)项目安排
1、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41万元。用于扶持全区497户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补助。
2、深度贫困乡倾斜资金1000万元。在五龙镇雷家湾村、温家湾村、陈家湾村、陈山村、张强村、王家咀村6村实施行政村整体提升工程,硬化巷道25.7公里60068平方米,现浇混凝土边沟1435米,切实解决群众行路难和农产品运输难问题,改善广大群众和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3、农村供水巩固提升工程资金2355万元。在五龙镇、渭南镇、花牛镇、马跑泉镇、甘泉镇、麦积镇、石佛镇7镇33个村行政村实施农村供水巩固提升工程。
4、未退出贫困村扶持资金748万元。在未脱贫退出的渭南镇左尧村、新阳镇姚沟村、琥珀镇西山村、石佛镇马家山村、社棠镇石岭村5个贫困村和琥珀镇霍家沟村安排村内巷道硬化、边沟渠、挡土墙、护坡等项目6个。
二、2020年第二批未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万元
未纳入统筹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万元,为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深度贫困县帮扶资金项目管理费各20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部门主体责任。各责任部门是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责任主体,要对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安全和投资效益负责。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项目建设,按进度要求完成资金支出。
(二)加强相互衔接配合工作。各镇要做好部门承担项目的落地保障工作,各行业部门要做好各镇承担项目的实施指导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确保实现资金支出进度。财政和资金整合使用部门,要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及时督促责任部门组织项目验收和资金审核,及时指导责任部门完成项目报账工作,确保资金规范使用,支出进度达到省市要求。
附件:天水市麦积区2020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及未统筹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