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水市麦积区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麦脱贫领发〔2020〕7号)、《天水市麦积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麦政发〔2019〕94号),结合工作实际,现将第一批计划调整项目680.75万元、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6大项2163万元项目计划予以下达,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整项目680.75万元
在2020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的执行中,有关责任部门对部分项目提出了调整申请。在此对调整后的项目计划予以确认下达。具体为:
1、交通运输局通畅路建设及维修项目380.75万元,在项目名称、投资来源、责任单位不变的情况下,对建设内容、投资规模作出调整。
2、按照省财政厅、省扶贫办2020年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第三次联审意见单要求,第一批计划中区农业农村局“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200万元培训对象不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从方案中剔除,建议原资金渠道安排”,因此从纳入整合项目调整为未纳入统筹整合项目。
3、区人社局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100万元,在投资来源、建设地点不变的情况下,对建设内容、责任单位作出调整,调整为区扶贫办创业培训项目。
二、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163万元
(一)资金来源
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263万元
中央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900万元
(二)项目安排
1. 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投资200万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2. “五小”产业扶持资金,投资1.77万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3. 天津沙窝萝卜引进试验,投资11.23万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4. 甘泉镇金胡村果蔬保鲜库项目,投资50万元。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5. 就业培训项目,投资1100万元,包括:2020年农业实用技术培训5220人550万元;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技能培训1670人550万元。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6. 巷道硬化项目,投资800万元。责任单位:区扶贫办。
三、工作要求
1、落实责任部门主体责任。各责任部门是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责任主体,要对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安全和投资效益负责。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项目建设,按进度要求完成资金支出。
2、加强相互衔接配合工作。各镇和道北街道办事处要做好部门承担项目的落地保障工作,各行业部门要做好各镇和道北街道办事处承担项目的实施指导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3、确保实现资金支出进度。财政和资金整合使用部门,要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及时督促责任部门组织项目验收和资金审核,及时指导责任部门完成项目报账工作,确保资金规范使用,支出进度达到省市要求。
特此通知
附件:天水市麦积区2020年第四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