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区已报“银龄讲学计划”1名教师因身体原因放弃,经请示省市教育部门,同意在我区公开招募2020-2021学年“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2020-2021学年,麦积区补招募“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1名,具体岗位为天水市麦积区新阳镇胡湾小学数学学科。
二、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募、平等竞争、择优选用”的工作原则。
三、实施范围
麦积区受援学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面向麦积区公开招募退休教师,以退休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银龄讲学计划受援学校原则上不接受本校退休教师。
四、资格条件
1.年龄不超过65岁(195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已退休教师。
2.报名时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2020年9月1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师。
3.政治可靠、师德高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业务精良。
4.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5.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
6.身体条件能适应高海拔、高寒、山区地区工作和生活环境。
五、岗位职责
1.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
2.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
3.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受援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
4.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5.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区教育局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六、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1.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
2.按月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每学年共计2万元,包括: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受援学校为其购买的意外保险费)
(二)政策保障
1.根据讲学教师需求,受援学校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
2.讲学服务期间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
3.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4.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七、工作程序
(一)自愿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0日——9月25日。
2.报名材料:(1)填写好的《甘肃省2020-2021学年银龄讲学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其他个人材料:①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③职称证书复印件;
3.报名方式:凡符合资格条件自愿报名参加银龄讲学计划的人员,按照提供的岗位,在报名时间段内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段的工作日到麦积区教育局人事股现场报名,现场填写《甘肃省2020-2021学年银龄讲学教师报名表》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麦积区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进入到岗位遴选程序。
(三)岗位遴选
麦积区教育局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根据岗位进行遴选。当同一岗位有多人报名时,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用”的原则进行遴选。
(四)公示公告
麦积区教育局对通过资格审核后确定岗位的拟招募讲学教师在麦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官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确定为当年度讲学教师。
(五)签订协议
区教育局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正式签约前,讲学教师须提供近六个月体检报告。在新冠肺炎疫情未解除之前,拟招募讲学教师按规定出示“健康码”,并落实当地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
(六)上岗任教
区教育局和受援学校按照服务协议安排讲学教师于2020年9月30日前上岗,做好管理服务和考核工作。
八、相关要求
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募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自愿报名、资格审核、岗位遴选、公示公告、签订协议、上岗任教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
报名联系地点:天水市麦积区林水东路6号,天水市麦积区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0938-2726920
附件:甘肃省2020-2021学年银龄讲学教师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