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麦积区抗疫特别国债房租补贴资金项目
第三次公告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安排要求,切实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大力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抗疫特别国债资金项目资金筛选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电〔2020〕57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11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20〕734号)、《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发改投资〔2020〕430号)、《天水市麦积区抗疫特别国债资金项目房租补贴使用实施方案》(麦政办发〔2020〕108号)、《天水市麦积区抗疫特别国债资金项目房租减免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主要支持注册在麦积区城区内,经营困难的商贸流通中小微企业,帮扶受疫情影响严重、经营困难的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商贸流通企业,鼓励出租人考虑承租人实际困难,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2020年2月-4月疫情期间为租户减免总租金不低于5万元的商贸流通中小微企业(非国有房屋)给予适当补助。经11月3日评审组评审,有8家单位通过评审,并报区政府同意。现将天水市麦积区抗疫特别国债房租补贴资金项目评审结果予以公告、公示,公示结束后进行资金拨付。如有异议,请于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区商务局进行反映并提交相关资料。
1.公示日期:2020年11月9日至11月13日
2.受理部门:区商务局,电话2736536
3.受理时间:2020年11月9日至11月1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至18:00。
附件:抗疫特别国债减免房租补贴项目通过评审单位名单
天水市麦积区商务局
2020年11月9日
附件:
抗疫特别国债减免房租补贴项目
通过评审单位名单
天水市金都商城有限公司
天水金都商业广场有限公司
天水景园商厦有限公司
天水宏源房屋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麦积景园城)
甘肃华飏商贸有限公司
天水盛世隆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二马路地下商业街)
天水花园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天水华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林水路便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