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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抗疫特别国债房租补贴资金项目公告
时间:2020-10-26 来源: 天水市麦积区商务局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安排要求,切实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大力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抗疫特别国债资金项目资金筛选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电〔2020〕57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11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20〕734号)、《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发改投资〔2020〕430号)、《天水市麦积区抗疫特别国债资金项目房租补贴使用实施方案》(麦政办发〔2020〕108号)、《天水市麦积区抗疫特别国债资金项目房租减免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主要支持注册在麦积区城区内,经营困难的商贸流通中小微企业,帮扶受疫情影响严重、经营困难的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商贸流通企业,鼓励出租人考虑承租人实际困难,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2020年2月-4月疫情期间为租户减免总租金不低于5万元的商贸流通中小微企业(非国有房屋)给予适当补助。现将天水市麦积区抗疫特别国债房租补贴资金项目予以公告,经前期摸底并公示,请符合条件的商贸流通企业自公告之日起5日内申报补贴事宜,逾期将不予受理,责任自负。公告时间结束后进行项目资格审核、项目评审组评审、项目公示,最后进行资金预拨。

1.公示日期:2020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

2.受理部门:区商务局,电话2736536

3.受理时间:2020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至18:00,未按受理时间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补助资格。

4.资料提交:申请报告、申请表、减免方案、减免通知书或通知单、缴纳房租票据、减免凭证、减免客户的联系电话、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附件:抗疫特别国债减免房租补贴项目申请表

地址:天水市麦积区区府路56号  邮编:741020

主办: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 承办: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mjqdzz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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