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第四十五项
整改目标:通过开展河湖岸线专项整治,强化水域岸线的利用保护和监管,实现河湖滩地水域无违章占用、堤(河)岸周边无垃圾杂物、河道畅通无障碍、河湖沿线水环境质量明显好转,杜绝江河湖泊管理范围内的违法“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现象发生。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整改情况: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黄河岸线利用项目专项整治的通知》(办河湖〔2020〕65号)和《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河湖岸线利用项目专项整治的通知》(甘水河湖发〔2020〕121号)文件要求,涉及麦积区岸线利用项目专项整治规范类问题项目未完成销号项目24个,截至目前按照甘肃省黄河岸线利用项目专项整治问题台账表(水利部方案内)主要整改内容要求,19个项目建设单位委托设计院编制完成了《岸线利用项目防洪影响分析及整改方案》,由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组织相关专家、建设单位、编制方案的设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整改方案》认真讨论,基本同意《整改方案》提出的整改措施,并下发了整改方案审核意见。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麦积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3日至2020年12月17日,共5天。
受理部门:天水市麦积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2615626
联系地址:天水市麦积区前进南路城建综合楼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