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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食宿经费的公示的请示
时间:2021-08-19 来源: 天水市麦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区政府: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的相关规定,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遏制疫情蔓延,减少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之间的交叉感染。按要求需将办公点分离管理,建立独立的调查、采样、洗消区域。由于我疾控中心办公点位于商埠路步行街人员密集区且房屋有限,条件简陋,不能满足我中心防控人员24小时疫情处置、流行病学调查、污染物品消杀等需求,按照疫情处理相关要求,需将疾控中心疫情处置相关人员分离管理,建立独立的疫情防控调查办公区域,经区委、区政府领导同意,于2020年2月将疫情处理工作点设于天嘉酒店进行独立办公。现需要对从2020年12月1日截止2021年6月30日,共计7个月,产生食宿费用2670486元,需进行公示。


天水市麦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8月19日

地址:天水市麦积区区府路56号  邮编:7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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