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的相关规定,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遏制疫情蔓延,减少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之间的交叉感染。按要求需将办公点分离管理,建立独立的调查、采样、洗消区域。由于我疾控中心办公点位于商埠路步行街人员密集区且房屋有限,条件简陋,不能满足我中心防控人员24小时疫情处置、流行病学调查、污染物品消杀等需求,按照疫情处理相关要求,需将疾控中心疫情处置相关人员分离管理,建立独立的疫情防控调查办公区域,经区委、区政府领导同意,于2020年2月将疫情处理工作点设于天嘉酒店进行独立办公。现需要对从2020年12月1日截止2021年6月30日,共计7个月,产生食宿费用2670486元,需进行公示。
天水市麦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