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区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予以公示。请参照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要求,认真落实项目公告公示制和报账制,管好用好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完成后,要认真审核报账凭证,组织验收及时报账,并配合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资金审计和监督,严禁挤占挪用,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天水市麦积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天水市麦积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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