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第二十六项
整改目标:健全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规范病死畜禽填埋场所建设,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和公共卫生得到保障。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区畜牧中心、区农业农村局,各相关镇
整改情况:区畜牧中心积极联合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乡镇对全区规模养殖场进行了全面排查,指导养殖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开展对养殖场(户)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和规范处置工作宣传指导。一是强化监管。区农业农村局制定下发了《天水市麦积区关于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通知》,区畜牧中心相继下发了《关于规范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上报资料的通知》《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通知》。加大对养殖场、从事畜禽养殖、运输、屠宰、加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管,认真落实染疫动物和动物产品、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监管责任。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强化从事畜禽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的单位和个人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并负有对病死畜禽及时进行处理并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畜禽死亡及处理情况的义务的责任意识。发放《天水市麦积区畜禽养殖环境保护告知书》100余份、《天水市麦积区病死畜无害化处理台账》100余本,全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了100%。三是规范处理制度。区畜牧中心指导甘肃美神育种有限公司中滩分公司2万只生猪养殖场按照农业农村部《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牧业发〔2017〕25号)技术要求新建病死畜混凝土防渗结构安全填埋井2座160立方米,投放口加盖可活动不锈钢板井盖,井盖上锁,钥匙由专人专管,在周边设置了警示标志。督促养殖业主严格落实病死畜禽及其产品“四不一处理”处置措施,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防止病死畜禽流入市场和乱扔乱弃,杜绝疫情传播和环境污染风险。今年,结合畜禽规模养殖示范场创建工作,已督促16家规模养殖企业按规范建成病死畜填埋井,并按要求在显眼位置设置了警示牌。四是资金扶持保障到位。今年以来,向养殖场户发放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责任告知书》200余份,签订《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承诺书》200余份。2021年全区共计无害化处理病死猪1591头,发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9.9585万元。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麦积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7日,共5天。
受理部门:天水市麦积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2615626
联系地址:天水市麦积区前进南路城建综合楼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