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第a十项
整改目标:建立常态化执法监管机制,解决餐饮油烟扰民问题。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道
整改情况:进一步摸清全区餐饮经营户底数,完善《餐饮油烟排放监管台账》;把油烟净化治理工作与食品安全监管和审批许可相结合,“双管”齐下,从源头上力求餐饮油烟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印发《天水市麦积区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区委办发〔2021〕110号、《天水市麦积区镇街道权责清单》麦政办发〔2021〕83号,夯实各相关部门监管、监测、处罚责任,健全油烟联合执法和检查共享机制。截至目前,我区城区道北街道、北道埠街道、桥南街道560家,已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使用清洁能源;城郊花牛镇、马跑泉镇、社棠镇502家,已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使用清洁能源;全区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98.8%,清洁能源使用率100%。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麦积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7日,共5天。
受理部门:天水市麦积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2615626
联系地址:天水市麦积区前进南路城建综合楼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