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第三十六项
整改目标:督促新建及生产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建设,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步伐。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整改情况:结合正在编制的《天水市麦积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督促我区现有的2家采石企业编制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目前甘肃华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编制方案并通过评审,麦积区东方鑫永采石厂已委托技术单位编制该方案。我区将持续推进大中型生产露天矿山绿色矿山建设,分阶段、分批次实施绿色矿山建设,按照规划要求,2025年底前完成全区大中型绿色矿山建设。该规划现已完成初稿,正在等待与市级规划对接,预计2022年上半年完成规划发布。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麦积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7日,共5天。
受理部门:天水市麦积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2615626
联系地址:天水市麦积区前进南路城建综合楼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