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第四十一项
整改目标:全面摸清取水口底数,严格限制新增地下水取水许可审批,加强取水用水监管力度。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整改情况:
针对天水市对地下水资源开采监管不够,取水口底数不清,天水市水务局发布的《天水市水资源管理公报》反映,2016-2019年,天水市地下水年均采水量1.34亿立方米,截止2019年12月底,全市水务部门办理取水许可证485个,允许地下水开采量8548.83万立方米,仅占该管理公报反映取水量的63.8%。麦积区境内地下水底数问题,
2021年4月21号,麦积区政府召开了《麦积区地下水取口调查会议》,安排部署全区地下水取水口调查摸排和农村小电井的统计工作,全区17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在市、区水务部门的指导下,于2021年5月5日对全区地下水取水口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统计,麦积区有取水许可证71本,地下水取水口140个,地下水许可量1392.88万m3;规模以下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的地下水取水工程369个,取水量30.54万m3;农村小电井8311个,取水量122.29万m3。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天水市麦积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7日,共5天。
受理部门:天水市麦积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
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2615626
联系地址:天水市麦积区前进南路城建综合楼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