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第二十五项
整改目标:提高群众对废旧反光膜污染防治意识,开展废旧反光膜清理整治,确保废旧反光膜应收尽收。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整改情况:近年来,麦积区果品产业快速发展,为进一步提升果品质量,增加产业效益,部分果农在富士苹果摘袋后,在田间铺设方光膜以利于富士苹果的着色和提早上市,截至目前,我区苹果种植面积达到41.4万亩,其中90%为花牛苹果,花牛苹果因其生长习性,不需要在果园铺反光膜就能很好上色;约有10%为富士苹果,只有零星果农在富士苹果摘袋上色时会在果园铺反光膜,使果面上色更加均匀。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后,我区积极开展了废旧反光膜回收处置和再利用工作。一是广泛宣传讲明利害。深入镇村,富士苹果栽种重点区域,广泛宣讲反光膜处置填埋、焚烧不当造成的空气污染,回收不彻底造成的耕地质量下降和人居环境破坏等严重影响,在生态环保上同果农算健康账,引导果农逐步建立环保意识。二是加强培训提升素质。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有效提升果农技术水平,减少反光膜的使用,提高反光膜的二次利用率。在节本增效上同果农算经济账,引导果农养成即用随收的良好作务习惯。三是探索建立回收机制。在富士苹果种植重点区域设立废旧反光膜回收示范点,对各点回收的废旧反光膜,由镇村负责统一运输归集,并及时运送到指定的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麦积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3日至2020年12月17日,共5天。
受理部门:天水市麦积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2615626
联系地址:天水市麦积区前进南路城建综合楼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