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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节期间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时间:2022-01-27 来源: 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为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降低噪声污染,切实消除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安全隐患,保障公共安全和广大市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天水市麦积区城市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道北、道南、桥南、社棠、马跑泉、花牛、社棠工业园范围的城市区域,包括城中村。

二、在禁放的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除夕、春节(初一至初三)、元宵节除外)。

三、未经应急管理部门批准的经营户,不得非法销售烟花爆竹。

四、严禁在禁燃区域内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

五、严禁在公共汽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携带、运输烟花爆竹。

六、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环保部门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存储、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各派出所负责辖区内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

七、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治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并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在禁放区域内非法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  天水市麦积区应急管理局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麦积分局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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