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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舆情应对处置工作预案

时间:2023-12-01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gxls/2023-00026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供销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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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舆情应对处置工作预案

为切实提高全应对舆情处置能力,建立健全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工作机制,正确引导、妥善处置区供销系统舆情,实现耦合联动、闭环管理,根据《区委宣传部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机制》结合我社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预案所称舆情信息,是指通过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公众号、省市区门户网站等传播载体进行报道和传播,可能或已经引起公众普遍关注的供销领域相关信息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明确职责。在区供销联社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舆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各股室、社有企业、基层社负责舆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舆情应对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对各类舆情统一对外宣传、解释和应对处置,其他部门及人员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传播)相关信息

(二)快速反应,有效应对。对涉及区供销联社在社会上或网络上存在的有关的人或事等方面舆情和公共突发事件,第一时间监测发现、第一时间分析研判、第一时间上报信息、第一时间应对处置,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最大限度降低或消除社会负面舆论影响

(三)把握导向,正确引导。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应坚持依法依规,以服务全区供销系统事业发展为大局,以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为原则,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化解负面舆论,正确引导舆情,维护区供销系统良好社会形象。

、组织领导

(一)成立区供销联社舆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

 长: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王贵军

副组长: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张彤文

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    杨继荣

领导小组成员由各股室、社有企业党支部、基层社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变动后,由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行文调整。

1.区供销联社党组书记、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领导作为所分管领域的直接责任人;区供销联社办公室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各股室、基层社和社有企业处置有关舆情事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

2.领导小组在区供销联社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审定应对不良舆情信息发布方案、发布口径、原则、内容及范围;审定统一的新闻发布稿;确定接受媒体采访的相关部门负责人;通过门户网站等渠道,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供销联社办公室,负责协调舆情信息的监测、搜集、整理、处置、对外宣传和处理区委网信部门转办交办的舆情工作等。

四、分类处置程序及办法

根据敏感程度、网民关注和舆论热度,将收集到的舆情分为三类,分类进行线上线下同步应对处置。

(一)一类舆情指涉政治安全、意识形态、突发事件、民族宗教、涉军、涉外、涉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造成影响的舆情。

由区供销联社舆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股室、单位赶赴现场开展线下调查核实处置工作,及时解决线下问题,有效管住信息源头,第一时间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管控,最大限度减少现场图片、视频等信息流出。同时,在区委工作专班指导下,根据舆情态势有序开展信息发布、新闻发布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二)二类舆情指涉民生、经济、生态环保、干部作风等热度高的舆情。

由区供销联社舆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股室、单位赶赴现场开展线下调查核实处置工作,解决线下问题的同时,在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指导下,适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配合区委网信办对攻击抹黑、造谣传谣等不实有害信息进行封堵,对煽动性信息坚决清除。

(三)三类舆情指涉一般性事件,有一定舆情风险。

要及时关注、调查核实、研判分析,并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处置工作,防止舆情发酵。

五、报告总结

(一)后期处置。涉及相关主体责任部门的舆论事件,应依法有序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好区供销系统良好的社会形象。对于在舆情突发事件中,不作为、乱作为、不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或不按照规定进行处置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处理。

(二)分析总结。舆情处置后,区供销联社舆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股室、责任单位对舆情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和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总结。建立健全舆情应对处置档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归档管理。

六、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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