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着力打造多层次社会救助体系
时间:2021-09-17 来源: 区民政局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今年以来,按照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和要求,区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策精神,积极履行兜底保障职能,紧紧围绕“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目标任务,全力组织开展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排查排摸,不断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确保了辖区居民“急、难、愁、盼”困难和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有力地助推了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细化政策措施,健全完善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制定了《天水市麦积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定期核查实施细则》、《天水市麦积区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重点聚焦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等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口,开展定期核查、定时监测,建立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做到主动发现、主动调查、主动施救,有效防止困难群众返贫致贫。建立了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民政、乡村振兴、医保、残联、教育、人社等部门的数据进行比对和信息共享,多部门协同开展常态化监测,及时发现可能需要救助的低收入人口并纳入相应的救助帮扶范围,形成了多项制度综合保障的救助格局。开通了“有困难、扫一扫”网上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群众可通过扫二维码登录微信小程序反映困难状况,畅通了群众申请及反映诉求的渠道。
  二是强化兜底功能,基本生活救助做到全面覆盖。完善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和低收入家庭识别认定办法,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供养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截至止目前,全区有农村低保对象10966户30623人,城市低保对象3369户8084人,特困人员1247人。继续实施“按户施保”和“按人施保”相结合的救助模式,全面落实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政策,为282名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落实了“单人保”政策,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逐步实现兜底保障多层次、关爱帮扶全覆盖。
  三是建立联动机制,专项社会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健全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在镇(街道)政务服务大厅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窗口,实行社会救助事项“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根据申请人困难情况、致困原因,统筹考虑家庭人口结构、健康状况、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刚性支出等因素,综合评估救助需求,提出综合实施社会救助措施的意见,在基本生活救助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或实施其他必要救助措施,并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办理或转交(介)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关组织办理,跟踪督办落实,反馈办理结果,实现了救助申请人与相关救助部门的无缝对接。
  四是简化审核程序,急难社会救助做到高效快速。建立了“救急难”救助体系,居民在遭遇火灾、交通事故、重大疾病等意外变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均可以申请临时救助。社会救助部门可根据临时救助对象困难类型、困难程度等,合理确定临时救助标准,分类分档实施救助。对困难程度较轻的家庭,由镇、街道实行“小金额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的方式进行容缺救助;对于遭遇重大困难的家庭实行“先行救助、后置审批”,增强救助的时效性;对困难程度重、持续时间长的支出型困难家庭,可采取“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等方式跟进救助,或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提高救助标准,对遭遇双重或多重困难叠加的对象及时启动“个案会商”机制,采取部门联动、综合救助等措施,切实做到了“凡困必帮、有难必救、救助及时”。今年以来,临时救助困难群众3973户16309人,发放救助金2344.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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