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下午,麦积区人民检察院举行了一场特殊的宣布教育仪式,依法对涉嫌盗窃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王某作不起诉决定。此次宣布教育仪式还专门邀请了侦破此案的公安机关相关办案人员到场参加。
本案的涉案未成年人王某因厌学而辍学,过早步入社会打工,又沉迷网络游戏,经常在网吧夜不归宿,因而结交了一些社会闲散人员。今年初他到我区一家手机店,以假装购买手机为由,趁店员填写保修卡之际,王某将手机盗走逃离现场。案发后,王某在父亲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案件移送我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案件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的检察官在审查案卷时发现:王某犯罪时为未成年人,考虑到王某此次犯罪主要是受到金钱的诱惑,案发后能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认识到行为的危害性,检察官认为有对王某进行帮教的必要。检察官走访了王某所在的村委会,多次与其父母进行深入交谈,并到兰州实际考察王某现在的打工地点、住宿及监护人的监护情况,了解了他的社交圈,得知王某平时表现良好,待人礼貌真诚,但由于其文化程度低,加之法治意识淡薄,对于金钱诱惑的把控力较弱,一念之差就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秉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承办检察官决定对王某开展帮教,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金钱观、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让他从思想深处认识到他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原因。同时也对王某的父母指出他们教育监管的不当之处,让他们转变对王某教育的方式方法。
为了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王某的亲属积极退赃,赔偿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被害人同意对王某从轻处罚,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我院在征得被害人同意的前提下,结合全案案情对王某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特举行宣布教育仪式。
王某的父亲告诉检察官,在帮教考察的这段时间,王某变化很大,他每天都积极帮家里的餐馆干活,总是主动帮忙分担家务,并且自己有了想要学习厨师的想法,也不再沉迷游戏,不再是以前那个懒散、贪玩的孩子了。同时也非常感谢检察院对王某做出的不起诉决定,给孩子给了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今后严格履行自己的监护职责,让孩子好好做人。
这是麦积区人民检察院首次对涉罪未成年人举行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的教育仪式。旨在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的“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司法政策。今后,我院将积极联合公安机关、律师等相关部门探索建立对涉案未成年人不起诉宣告工作机制,让多方专业力量参与进来,法理情结合,更好的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有效教育、挽救和感化,让他们感受到法律的温情,使其更好的回归社会,努力提升检察机关尤其是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