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民政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实现审核确认与监管职能的有效分离。麦积区民政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全市率先推行城乡低保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试点工作,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更便捷、更优质的服务。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部门、单位意见建议,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科学制定了《天水市麦积区城乡低保审核确认权限下放镇(街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规范了城乡低保申请审核确认程序,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职责分工,为城乡低保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后,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权责更加明晰,区民政局履行主体监管责任,负责城乡低保的常态化监管和政策宣传、业务培训指导、抽查复核、按程序申请拨付低保资金等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城乡低保受理、调查、审核确认的责任主体,负责做好辖区内困难群众的低保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公开公示、审核确认、动态管理、信息录入等工作、村(居)委会协助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做好城乡低保申请家庭调查核实、审核确认对象公示、民主评议等工作。真正做到了“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实现了审核确认权限和监管职能的有效分离。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由区民政局分管领导带队,对先行试点的麦积镇和北道埠街道业务人员和基层干部进行全面培训,并派业务骨干蹲点指导,取得良好效果。在进一步细化完善的基础上,召开了麦积区城乡低保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业务培训会,通过案例分析、现场答疑等方式对镇(街道)分管领导、民政助理员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各镇(街道)也相继召开了业务培训会,对镇(街道)、村(社区)干部进行了全面培训,同时,区民政局还派出由业务骨干组成的政策宣讲小分队深入各镇、街道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切实提高了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城乡低保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四是规范操作程序。按照《甘肃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精神,对公示无异议的对象取消了村级民主评议环节,由原来的先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后再入户调查,改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入户调查同步进行。城乡低保受理、审核、确认整个流程全部在镇(街道)完成。通过关口前移、优化整合程序步骤,城乡低保办理时限由原来的35个人工作日缩短至20个工作日,切实提高了救助的时效性和低保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五是从严监督检查。为切实防止放而不管、管而无效问题,建立了领导干部包抓责任制,由区民政局班子成员带队分四个片区,对全区城乡低保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随时跟进指导和监管,定期、不定期到镇(街道)进行督查,通过走村入户,对低保家庭实际生活深入了解,聆听他们对于低保工作是否满意,核实领取低保金额是否一致,及时了解困难群众诉求。对发现存在保障对象认定不精准、保障类别不合理、困难群众救助不及时等问题的村,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解剖麻雀”式调查评估,并将调查结果书面反馈镇、街道,督促指导整改落实,确保救助政策精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