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科学履行职责,提升检察机关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10月30日下午,麦积区人民检察院对陈某某故意伤害案、路某某故意伤害案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告送达并释法说理。两名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承办人、分管副检察长、案件承办人、检务督察人员参加了公开宣告。
本次公开宣告会经向市院申请后邀请了两名人民监督员,由分管副检察长、办案检察官、助理、书记员担任宣告人和记录人,并通知侦查机关到场,由综合业务部主任担任检务督查人员。宣告会上,办案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并就案件事实、证据、作不起诉的理由及法律依据做了详细的说明,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董政结合案情给被宣告人做了警示教育,侦查机关及两名被不起诉人均无异议。宣告会上还听取了人民监督员对上述两起案件的意见,并在会后就如何更加规范公开宣告程序及提升法律文书质量方面向他们征询了意见。
这两场公开宣告会是继今年8月最高检公布实施《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后,麦积区检察院首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活动。对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宣告有利于提高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信任感,促进规范公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