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麦积区民政局以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聚焦困难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扎实开展社会救助领域“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全方位、多层次、严审核、建机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一是打造多层次救助体系。建立了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社会救助工作。建立了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救助制度体系,积极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
二是全方位保障基本生活。提高保障标准。联合区财政局制定印发了我区《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及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提补工作的通知》,从2021年1月起,城市低保年指导标准由7068元提高到7632元,农村低保年指导标准由4428元提高到4788元,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年由9180元、5760元分别提高到9924元和6228元,照料护理标准根据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情况确定为三个档次,一档的(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由每人每年3840元提高到4800元,二档的由每人每年2640元提高到3360元;三档的(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由每人每年1440元提高到1680元。城市低保和农村一、二类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到1320元,肢体、视力、智力、精神一级和智力、精神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到1320元。主动开展救助。加强与医保、人社、扶贫、残联等部门对接,每两个月对城乡居民住院患病人员开展一次大数据比对,将自负费用较大的患病人员反馈镇、街道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主动开展救助。今年以来,反馈镇、街道住院花费较大的患病人员1600多名,目前,已主动临时救助142户,纳入农村低保100户、城市低保12户、特困供养1人。同时,将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与各类困难群众进行数据比对,并根据比对结果分类全面排查,密切关注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重病重残家,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分层分类救助。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推进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脱贫人口,继续按规定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给予专项救助或临时救助,为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落实“单人户”保障政策,对新出现的致贫返贫人口,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相应救助范围,今年1—5月,累计救助农村低保对象154297人次,发放农村低保金3860.88万元;救助城市低保对象43461人次,发放城市低保金1406.06万元;救助城乡特困人员5229人次,发放特困供养金357.97万元。对因突发事件、因病、因学、因灾、因疫情影响等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907户3688名困难群众给予临时救助843.8万元,下拨“救急难”资金136.6万元。
三是严格审核把关,强化动态管理。逢进必核,严把入口关。对新申请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的家庭,坚持100%通过全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进行核对,做到逢进必核,镇、街道对新申请救助的家庭100%开展入户调查,区民政局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做到逢进必查,将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等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挡在政策大门之外,有效遏制了“人情保”、“关系保”优亲厚友等情况的发生,做到了救助对象精准识别、精准认定。加强指导,把好审核关。召开了由镇、街道分管领导、全体业务人员参加的民政业务集中培训会议2次,通过案例分析、研讨交流对社会救助政策进行深入解读。同时,组织业务骨干深入镇(街道)、村(社区)开展业务指导,现场答疑解惑。并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印制《麦积区社会救助政策解读》1800余份,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业务人员人手一册,在村务公开栏张贴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告知书,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等多形式、多渠道进行全覆盖宣传,做到政策家喻户晓。强化监测,把好管理关。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对已纳入城乡低保范围的救助对象实行定期核查,每两个月与相关部门开展一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数据比对,跟踪核查保障对象家庭财产、经济收入变化情况,及时增发、减发或停发低保金,形成了进出有序的工作格局。今年1—4月,全区新增城乡低保对象380户1123人,清退出不再符合条件的对象626户2010人。
四是完善制度机制,加强跟踪问效。建立包抓责任制。将镇、街道按地域划分为四个片区,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包片,工作人员包镇(街道),对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一包到底、一抓到底、责任到底,每月开展督促检查,及时了解基层在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视情况通过现场提醒、电话提醒、发函提醒或通报提醒等方式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间,促进镇(街道)社会救助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将城乡低保举报电话和业务办理电话公开到社会各个阶层,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来信来访较多、反映问题突出的村,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解剖麻雀”式调查评估,做到凡信必查、有访必核。建立定期核查机制。制定了《麦积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定期核查实施细则》,城乡特困人员、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和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家庭,每年核查一次;城市低保差额保障对象和农村低保三、四类对象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出台了《麦积区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因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而发生重大问题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