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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2024年第一批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时间:2024-07-10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xmzx/2024-00063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畜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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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2024年第一批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农业结构性调整,加快构建“粮改饲”统筹、农牧业良性互动、种养业优势互补、农业资源高效利用的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根据甘肃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24年第一批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牧医〔2023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将粮改饲项目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手段,以“调结构、转方法、保供给、增效益”为关键措施,以促进农牧结合、提升种养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为主要目标,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大力发展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的种植,推进种植结构向粮经饲统筹方向转变,构建种养结合、粮草兼顾的新型农牧业结构,促进草牧业发展和农民增产增收。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需求拉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引导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企业(场、合作社、养殖大户、农户)或专业青贮收储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面向市场组织生产,通过政策宣传和财政支持,提高牛羊养殖企业种草养畜积极性。

2.以养带种,稳步推进。根据我区草食畜养殖情况,在肉牛、奶牛、肉羊养殖的优势区域,积极发展青贮玉米等饲料作物,以畜定需、以畜定草、以畜定种,合理确定粮改饲种植面积和青贮饲草料收储总量,确保生产的饲草料销得出、用得掉、效益好。优先支持养殖场流转土地自种、订单生产等种养紧密结合的生产方式,同步提升饲草料品质和种养效益。

3.种养结合、规模适度。把牛羊规模养殖企业(合作社)和专业青贮饲料生产企业流转土地自种、订单生产等种养紧密结合的生产组织方式作为优先支持方向,协调推进适度规模种养,同步提升饲草料品质和种养效益。

4.明确主体,突出重点。“粮改饲”项目实施主体以草食家畜养殖场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为主,支持养殖产业集中、种植基础较好、种养户(场)积极性高的优势区域率先推进。

(三)目标任务

通过粮改饲项目实施,扩大青贮玉米等优质牧草种植面积,增加收贮量,全面提升种、收、贮、用综合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推动饲草料品种专用化、生产规模化、销售商品化,全面提升种植收益、草食家畜生产效益和养殖效益。麦积区2024年完成粮改饲种植面积1.5万亩以上,实现收贮全株青贮玉米4.5万吨以上。进一步优化全区牛羊规模养殖饲草料结构,改善饲草营养水平,增加养殖收入,加快推进草畜一体化进程,促进全区畜草产业快速发展。

二、实施范围

麦积区2024年粮改饲项目在全区选择青贮玉米种植面积大,牛羊养殖优势突出且具有收贮习惯和基础的中滩、渭南、石佛、甘泉、花牛、五龙、社棠、伯阳、麦积、新阳、元龙等镇优选出牛羊规模养殖合作社和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实施粮改饲工作。通过以养促种、种养结合、机械化种收等方式,扩大饲料玉米种植面积,实现适度集中连片规模化种植、集约化发展。

三、实施内容

1.种植品种。通过粮改饲项目示范带动全区农户推广种植高产、优质、抗逆性强的“京科青贮932”“SN211”等粮饲兼用青贮玉米品种,重点开展全株玉米收购青贮,积极引导项目单位从籽粒玉米饲喂向全株青贮饲喂适度转变。

2.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为规模化牛羊等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户)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按照收贮主体流转土地种植或与合作社和农户订单收贮的模式,由天水荣丰农业有限公司等30家牛羊规模养殖场和1家专业青贮饲料收贮的天水市佳禾稼生态循环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粮改饲工作。(粮改饲任务计划表详见附件1)。

3.补助标准。麦积区2024年粮改饲工作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在确保完成1.5万亩粮改饲面积的情况下,全株玉米青贮补贴不超过40.6/吨(每亩补贴不高于122元),补贴资金183万元。青贮玉米按市场价进行收购,优先收购订单和脱贫户种植的饲草。

4.资金用途。粮改饲项目主要以企业投资为主,采取“先收贮后补助”的方式予以资金补助。主要用于全株青贮玉米收贮补助。

四、实施程序

1.制定实施方案。区畜牧中心会同区财政局,根据省畜牧兽医局下达的粮改饲面积任务,结合全区牛羊养殖等生产发展实际情况,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实施主体、补助标准、工作要求、补助方式、验收考核、资金拨付及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内容,经麦积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按时逐级上报市畜牧兽医局审核、省畜牧兽医局备案后实施。

2.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实施主体以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户)及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为主,实施主体应有银行账户(号),应有与收贮量相对应的青贮设备设施。按照自下而上、自愿申请的原则,经现场勘查养殖场及企业全株青贮设施设备情况,根据上级下达目标任务,确定养殖场全株青贮规模,分解目标任务,区畜牧中心与实施主体签订“粮改饲”项目目标任务书,明确每个实施主体完成全株青贮数量、全株青贮种植面积、时间节点和质量标准等,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同时积极组织项目实施主体与种植农户签订全株青贮收购合同,内容主要包括收购全株青贮的数量、收购价格、种植面积等。

3.督促落实任务。按照项目要求,项目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深入项目实施单位开展督促落实工作,技术指导小组指导项目实施主体完善青贮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全株青贮收获机械设备等,做好青贮前期准备工作。并经常性开展青贮玉米收割、青贮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4.组织现场验收。项目实施主体收贮结束后,向区畜牧中心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由粮改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验收小组到项目单位现场进行验收,对照项目单位承担任务,采取查看收储台账、影像资料等方式,及时核实补助对象全株青贮玉米完成情况,统计相关数据,最终核定补助标准。按照现场验收数据填写验收表,对符合项目要求的,按粮改饲实际完成数量给予补助,并由项目单位负责人员和验收人员签字确认验收结果。

5.规范补助资金拨付。对近三年100%完成收贮任务的主体可以采取“先预发60%的补助资金”的方式于2024531日前发放补助资金,剩余40%补助资金待青贮玉米等饲草收贮工作结束后,根据区级验收小组核查验收结果发放;未完成当年任务的,两年内不得再选为粮改饲项目实施主体。区畜牧中心将粮改饲项目的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贴资金等经核查验收无误后,在麦积区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公告,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区财政局实行报账制管理,通过财政直拨方式将补助资金支付给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实施主体要及时将收贮花名册,全株玉米收购合同、订单式收购管理台账等有关资料、单据逐一登记造册,建立资料管理档案,所有资料一式二份(补贴对象一份,区畜牧中心存留一份)。

6.开展自评自查。为确保政策及时落实并取得实效,按照《粮改饲工作绩效评价办法》要求,项目实施完毕后,及时整理完善相关资料,认真开展项目自查自评,分析项目实施成效,总结项目成功经验,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形成自评报告和粮改饲工作总结等材料,及时报送市畜牧兽医局和省畜牧兽医局。

五、项目进度安排

20242月,制定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20243月—4月,广泛宣传粮改饲项目国家惠民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引起广大农户种植积极性。

20245月,全面开展种植饲用玉米摸底,确定种植面积。

202467月,开展全株玉米青贮技术培训,并指导项目单位完善青贮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青贮机械设备,做好青贮前期准备工作。

20248月—9月,全力组织项目实施主体开展收购全株玉米开展全株玉米青贮,指导养殖场建立收购台账,做好付款记录,保存收贮作业现场影像资料,作为原始资料备查。

202410月,粮改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验收小组到项目单位现场进行验收,进行公示。

202411月,开展项目自查自评,拨付项目资金,完成绩效评价。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麦积区政府对粮改饲工作高度重视,将粮改饲工作列入畜牧部门年度重点工作,成立粮改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项目实施(粮改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畜牧中心,具体负责组织调度协调等日常事务。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负责人是粮改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项目的宣传、监督检查工作,并由村上配合项目实施主体做好订单签订工作及本村群众饲草收获加工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各环节责任到人,保障项目能顺利实施,发挥效益。

(二)强化项目管理。一是加强项目监督管理。项目实施前,由区畜牧中心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粮改饲工作目标任务书,明确收贮数量、收贮作物种植面积、时间节点和质量标准等。收贮中,全程指导养殖企业科学合理做好全株玉米青贮工作,监督实施主体建立健全收储台账,详细记录收贮数量、价格、付款数额等信息,做好影像资料、收贮记录等软件资料。收贮后,指导项目单位及时收集整理养殖场青贮前青贮池、青贮后青贮池、青贮玉米、青贮过程等关键环节的照片或影像资料等,作为检查验收时的佐证材料。二是严格资金管理。项目资金实行封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建立严格的资金审批绩效管理和审计监督制度。严防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现象发生,使养殖场(企业、合作社、户)和种植农户能够直接受益。

(三)加强督查考核。粮改饲工作是当前农村具有现实意义的工作,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一项重要举措,粮改饲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把粮改饲列入相关镇、部门考核,进行奖优评差。区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畜牧业工作责任制考核,作为年终畜牧业工作先进镇评选的重要依据。区畜牧中心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方式,对实施主体全株收贮情况进行服务、指导、监督。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镇要充分认识粮改饲工作的重要性,要广泛宣传粮改饲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扶持政策,增强干部群众参与粮改饲工作的积极性。鼓励支持实施主体与脱贫村、脱贫户签订青贮玉米种植收购协议,实行整村推进、集中连片种植青贮玉米。特别是要动员脱贫村以粮改饲为契机,加快调整农业种植结构,逐步实现青贮玉米种植订单化、青贮窖建设标准化、青贮玉米收贮机械化、粮改饲工作常态化,把粮改饲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发展产业的主要措施。

(五)强化技术保障。区畜牧中心成立粮改饲工作技术服务小组,全面做好全株玉米青贮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工作(粮改饲工作技术服务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3)。实行技术人员包抓制度,组织技术人员进场抓好青贮玉米“收割、青贮、饲喂”等环节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做好全程技术服务,保证青贮饲料的质量。在工作推进过程中,由区粮改饲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粮改饲工作生产、收购进行检查和督导,确保全面完成粮改饲工作任务。



附件【1.天水市麦积区2024年粮改饲工作领导小组名单.doc
附件【2.天水市麦积区2024年粮改饲工作技术服务小组名单.doc
附件【3.天水市麦积区2024年粮改饲工作任务分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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