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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xmzx/2024-00014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畜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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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道北街道办事处: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甘农通函〔2024〕5号)文件和市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天防指办〔2024〕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春季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确保全区养殖业高质量发展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就做好2024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春季集中免疫和集中消毒灭源工作
按照省市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全区2024年春季集中免疫工作自3月1日开始,4月20日结束。各镇、道北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严格按照《2024年天水市麦积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认真完成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8%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应常年保持在80%以上。同时,要认真做好猪瘟、羊梭菌病、羊痘、炭疽、牛出败等计划免疫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保证其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要结合春季集中免疫工作,重点对养殖密集区域和关键防疫场所(规模养殖场、交易市场、重点交通区域等)开展“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指导养殖场户完善消毒灭源工作制度,定期对圈舍、畜禽污染物、器具等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必要的消毒频次和覆盖面,全面净化养殖环境,有效切断疫病传播途径,消除疫情发生隐患。
二、持续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工作
各镇、道北街道办事处要清醒认识非洲猪瘟防控的长期性与复杂性,紧盯养殖、调运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生猪养殖场户“一对一”监管措施,加强疫情排查,完善动物疫情信息周报告和疫情举报核查制度。督促养殖场全面落实门禁、封闭饲养、定期消毒等防疫制度,强化生猪检疫监管,严格落实调运审批备案、到场检疫和落地隔离观察等措施。强化联防联控,严厉打击餐厨废弃物、泔水饲喂生猪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好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准备工作,积极建立健全动物防疫和疫情应急处置队伍建设,一旦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电话:0938-2736529),科学合理、及时果断处置。
三、持之以恒抓好人畜共患病防控和动物疫病监测预警
各镇、道北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分区域、分畜种、分类指导的防控策略,严格落实“五个100%(对奶牛100%检测;对种羊场100%检测;对从外省调入奶牛和羊100%检测;对阳性动物同群畜100%检测,对布病感染人所在场所的动物100%检测)”监测净化措施,严把输入关口,统筹做好布病检测净化工作。全面做好包虫病驱虫、检测,结核病、炭疽病和狂犬病等疫病的计划免疫、无害化处理和宣传培训等工作。要切实加强疫病监测与预警预报工作,重点做好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及时研判动物疫情态势,科学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
四、深入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
今年,我区按照省、市要求,扩大了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实施范围,相关镇要指定专人,加强“牧运通”系统管理,加大“先打后补”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养殖场积极开展申报,严格审核、监管和跟踪指导,严格“先打后补”场生猪免疫数量、出栏生猪产地检疫、年度出栏数量核定,督促试点养殖场自行选择购买国家批准的强免疫苗开展程序化免疫,和免疫生猪积极开展免疫抗体采样送检,确保免疫抗体检测合格率要达到85%以上,促进“先打后补”工作持续取得实效。
五、统筹推进动物疫病净化评估
各镇、道北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规模养殖场的宣传和培训,强化日常监管指导,引导养殖场户提升创建无疫小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督促规模养殖场积极开展无疫小区建设与动物疫病净化工作,要积极推动本辖区规模养猪场创建非洲猪瘟、口蹄疫、伪狂犬病、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病净化场和规模养羊场创建布鲁氏菌病净化场,尤其是中滩镇、石佛镇、五龙镇、东岔镇要加强对天水君太华远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天水市麦积区东台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天水市麦积区金龙升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天水市麦积区石沟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天水市麦积区远华畜牧养殖场的跟踪指导,确保年内完成省、市级动物疫病净化场评估,全面推动动物防疫工作提质增效。
六、扎实开展动物防疫培训工作
各镇、道北街道办事处要在春防集中免疫前,对防疫员扎实开展岗前技能培训,要确保严格规范进行免疫操作,及时做好消毒和更换注射针头,防止在免疫操作过程中人为传播疫病。要重点对个人防护、操作规程等环节要专项培训并明确要求,确保防疫人员在工作中能规范、安全、有效地开展工作,防止因免疫、采血等操作感染人畜共患病。要加大动物防疫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告知养殖场户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中应尽的义务,进一步强化养殖业主的防疫责任意识。
七、切实加强防疫物资管理工作
各镇、道北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执行兽用生物制品管理规范,建立健全疫苗台账管理制度,实行专人专账管理,做好疫苗接收、运输、储存和发放记录,详细记录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信息。在使用一些新供苗厂家的疫苗时必须认真阅读使用说明,如发生严重疫苗过敏反应、注射疫苗引起畜禽发病、死亡等情况时,应及时上报。同时要结合春防工作,进一步加强免疫档案管理制度,指导村级防疫员、养殖场规范记录、详细完整记录畜禽存栏、出栏及免疫、消毒等情况,要把村级免疫档案与本辖区畜牧业生产情况有机结合,作为畜牧业统计工作的第一手资料,应统尽统,力求数据真实有效。
八、认真做好免疫信息报告工作
免疫进度继续实行周报告制度。各镇、道北街道办事处要明确专人负责免疫信息收集统计工作,从现在开始每周星期二下午4时前将本辖区口蹄疫、禽流感等动物疫病免疫进展情况及时上报,春季集中免疫结束后,实行通报制,对防疫资料和汇总数据报送不及时,数据不准确的将在全区予以通报。
九、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各镇、道北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安排部署,指导动物防疫人员做好自身防护,配齐口罩等防护用品,降低人畜共患病感染风险。同时,要加强集中免疫的自查工作,落实防疫工作跟踪督办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证防疫质量。春季集中免疫期间,我中心将派出技术人员到村、到场督促检查春防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