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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20230322-155228-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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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道北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筑牢基础免疫堤坝,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稳定控制人畜共患病,严密防范外来动物疫病,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就做好2021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力组织开展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
按照省市安排及2021年全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实施计划,秋季集中免疫工作从9月1日开始,10月15日前结束。各镇、道北街道办事处要自即日起,积极组建防疫小分队对散养动物开展整村推进方式,集中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强制免疫工作,同时要指导规模养殖场适时开展牲畜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程序化免疫。
总体要求是:禽类免疫要严格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书并分蛋鸡、肉鸡不同情况开展免疫工作,所有10 日龄以上禽只必须强制接种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H5N1 Re-11 株+Re-12 株,H7N9 H7-Re3);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作为补充免疫使用,通过点眼或饮水方式强化免疫效果。牛、羊口蹄疫免疫采用 O—A 型口蹄疫灭活疫苗,注射计量为牛2ml/头、羊1ml/只。对小反刍兽疫,原则上只免疫新生羔羊和新补栏羊只,要做到应免尽免、抗体合格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对猪瘟等其他动物疫病,继续按照存栏生猪50头以下实施集中免疫,存栏生猪50头以上场户自购疫苗自主免疫。 集中免疫结束后,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8%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 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80%以上。
各镇、道北街道办秋季集中免疫前,对今年首次使用的不同生产厂家的疫苗,在进行免疫前小范围接种试验,试验过程中要详细填写免疫接种观察记录,在确保没有发生副反应后,再全面推开免疫工作。
二、切实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结合秋防,各镇、道北街道办要进一步加强生猪养殖场户“一对一”监管措施,加强疫情排查,督促养猪场户落实各项防疫管理制度,全面落实门禁、封闭饲养、定期消毒、禁止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等制度,如发现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同时,要加强养殖户补栏、出栏运输车辆落实装载前、卸裁后清洗消毒等措施,严格落实生猪跨省调运前备案登记和落地隔离观察措施,强化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
三、扎实推进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
继续按照分区域、分病种、分类指导的防控策略,做好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要高度重视布病防控工作,结合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疫病免疫注射,加大动物布病监测采样覆盖面,尤其要严格落实阳性场户跟踪检测要求,做好牛羊布病监测净化工作;统筹做好结核监测和炭疽、狂犬病的计划免疫注射等工作。
四、配合做好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各镇、道北街道办要参照家畜家禽的免疫程序,加强对人工饲养的野猪、野鸡和鹿等能够开展免疫的野生动物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疫苗免疫注射,并将免疫情况报区畜牧中心。同时,要按照区相关文件精神要做好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疫病排查监管,要对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繁育场所进行风险评估工作,有异常情况要确保早发现、早处置;对没有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或合格证过期未补办的,责令限期办理。
五、强化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和集中消毒灭源工作
要按照全区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要求,切实加强疫病监测与预警预报工作,重点做好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及时研判动物疫情态势,科学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结合秋季防疫工作,重点对养殖密集区域和关键防疫场所(规模养殖场、交易市场、重点交通区域等)开展集中消毒灭源行动,指导养殖场户完善消毒灭源工作制度,定期对圈舍、畜禽污染物、器具等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必要的消毒频次和覆盖面,有效切断疫病传播途径,消除疫情发生隐患。
六、强化动物防疫培训工作
各镇、道北街道办要在秋季集中免疫开始前,以建立微信群的方式,组织做好人员和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线上培训,确保免疫操作规范,按要求及时消毒和更换注射针头,防止在免疫操作过程中人为传播疫病。要对参与布病等人畜共患病监测、净化工作的所有防疫人员进行技术培训,重点对个人防护、操作规程等环节要全面培训并明确要求,确保防疫人员在工作中能规范、安全、有效地开展工作,防止因免疫、采血、监测感染人畜共患病。加大动物防疫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告知养殖场户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中应尽的义务,进一步强化管理相对人的防疫责任意识。
七、严格疫苗管理工作
严格落实《甘肃省动物强制免疫疫苗管理办法》,全面加强疫苗验收、配发和使用管理等工作,对因管理不善造成疫苗浪费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秋季集中免疫疫苗已全部调拨到位,各镇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道北街道办事处要做好动物疫病疫苗的接收、配发和储存等管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疫苗的接收和现场验收,填写《甘肃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接收验收单》建立疫苗和物资台账。
八、全面落实无害化处理责任
各镇、道北街道办要按照“地方政府对本地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总责”要求,积极推动落实无害化处理属地管理责任,要督促养殖场(户)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严格病死畜禽收集和处理,提高生物安全防控水平。
九、加强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免疫、监测、检疫和应急处置等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在秋防开始前要做好安排部署,秋防过程中要有进度检查,秋防结束后要进行考核验收。对免疫进展情况实行周报告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免疫信息收集统计工作,每周二之前及时向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报免疫进展情况。
附件:1、2021春季集中免疫任务分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