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时间:2020-04-08 来源: 麦积区融媒体中心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近期,麦积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工作发现,不法分子利用公众对虚拟货币的认知盲区,打着“区块链”的旗号,承诺高额固定收益,变相实施非法集资活动,多地已出现并类发案。

经查,2019年3月以来,天水某公司利用开发的数字货币托管平台,谎称自己有专业团队进行专业运作管理,保证托管客户数字货币安全,承诺保本按月付息,对外宣传高息托管数字货币。

该公司通过业务员向外宣传,将外界的资金吸收进来,由业务员协助客户在“火币网”上将法定货币兑换成“泰达币”,然后再将“泰达币”转到公司的数字货币托管平台上,由客户委托公司管理,并与客户还要与公司签订“数字货币托管协议”。因承诺利息过高,后续资金难以为继,2020年3月,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某某关闭托管平台,并携款潜逃。

经初步调查,该公司截止目前共吸收资金16045013元,涉及人员16人,该案已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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