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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天水市麦积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wzx/2023-00006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环卫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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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2022年天水市麦积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环境卫生治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参与对区城乡一体化环境卫生特许经营项目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检查考核;指导各镇(街道)及区内环卫市场化运作项目的环境卫生工作,确保项目单位按服务标准实施环卫作业。
(三)负责全区环卫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四)指导各镇(街道)环境卫生工作,参与检查验收、监督考核各镇(街道)及各相关部门单位全域无垃圾治理工作。
(五)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缴工作。
(六)负责全区环卫行业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环境卫生类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职称评审工作。
(七)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起草全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发展总体规划、规范性文件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档案、保密安全、对外宣传、会议组织、文件起草和印发工作;负责单位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负责单位干部职工培训、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年度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单位精准扶贫帮扶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和作风建设等工作,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承担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纪检信访件办理。承担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三)计财股。负责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核定年度财政预算安排;负责全区城乡环境卫生预决算的编制、有关项目资金管理、申报工作。负责下属各环卫所的经费审核工作;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固定资产的登记、变更及单位办公耗材的入库登记及管理配备工作;负责垃圾处置费缴纳统计工作;承办财政在编人员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等工作。
(四)督查室。负责督促落实中心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负责两案办理、留言板、市长热线、信访投诉等办理答复工作;负责全域无垃圾督查工作。
(五)城乡一体化协调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城乡一体化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推动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对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的督查、检查、指导和考核;负责全区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管理考评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专项集中整治活动。
(六)项目管理股。拟定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公用设施发展规划;负责环卫公用设施项目的各类报批手续,依规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的监督、协调、服务、管理、验收工作;负责项目作业安全生产职责。
(七)设施维护股。负责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池、垃圾桶、果皮箱等城乡环卫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
(八)环卫执法中队(加挂天水市麦积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环境卫生中队牌子)。负责城区道路扬尘、焚烧垃圾等大气污染监督检查工作,集中行使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九)桥北环卫所。负责协调指导辖区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综合治理及辖区垃圾处理费收缴工作。
(十)桥南环卫所。负责协调指导辖区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综合治理及辖区垃圾处理费收缴工作。
(十一)羲皇环卫所。负责协调指导辖区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综合治理及辖区垃圾处理费收缴工作。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905.2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79.64万元,下降18.0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项目资金收入和支出相应的减少等。本年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69.7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35.50万元,支出总计包括本基本支出897.03万元,项目支出4008.26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4669.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69.79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4905.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7.03万元,占18.29%;项目支出4008.26万元,占81.7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905.29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1079.64万元,下降18.0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项目资金收入和支出相应的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05.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3.41万元,增长4.7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基本支出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2万元,支出决算为0.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5.08万元,支出决算为109.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23万元,支出决算为3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上年结转资金用于今年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实施的需要,我单位申请北山垃圾场封场工程项目资金150.00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41.37万元,支出决算为4549.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4.74万元,支出决算为61.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部分上年结转资金用于今年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7.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9.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17万元,增长2.13%,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使人员经费相对增长。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09.76万元、津贴补贴157.66万元、绩效工资173.38万元,年终工资26.0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3.54万元、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82.56万元,住房公积金61.92万元。公用经费27.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34万元,增长81.27%,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如办公费8.40万元、工会经费5.97万元、福利费4.6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3万元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1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8.40万元、水费0.21万元、电费1.39万元、邮电费2.53万元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23万元,上涨52.4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增加。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建立节俭型单位。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城市道路清扫、洒水等。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1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1900.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9%。对2022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参战人员工资补助项目”“天水市全域无垃圾一期特许经营服务费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00.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严格按照先预算后支付的原则,按计划,逐步推进各项任务,资金管理规范,绩效评价均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分项目进行综述)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参战人员工资补助项目”“天水市全域无垃圾一期特许经营服务费项目”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参战人员工资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24万元,执行数为0.91万元,完成预算的41%。天水市全域无垃圾一期特许经营服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00.00万元,执行数为1900.00万元,完成预算的66%。
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是保障我单位的正常办公支出。二是完成委托第三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加强设备购置管理工作,压缩购置数量,降低购置成本。下一步改进措施,督促各业务处室细化年度预算,加强项目预算执行监督和管理,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资金预算执行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报告(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天水市麦积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服务中心(2022年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docx】
附件【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