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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hwzx/2023-00007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环卫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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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全年收入
(二)全年支出
四、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情况
(四)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二)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麦区财发〔2021〕436号)的要求,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环境卫生治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参与对区城乡一体化环境卫生特许经营项目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检查考核;指导各镇(街道)及区内环卫市场化运作项目的环境卫生工作,确保项目单位按服务标准实施环卫作业。
(三)负责全区环卫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四)指导各镇(街道)环境卫生工作,参与检查验收、监督考核各镇(街道)及各相关部门单位全域无垃圾治理工作。
(五)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缴工作。
(六)负责全区环卫行业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环境卫生类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职称评审工作。
(七)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起草全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发展总体规划、规范性文件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档案、保密安全、对外宣传、会议组织、文件起草和印发工作;负责单位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负责单位干部职工培训、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年度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单位精准扶贫帮扶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和作风建设等工作,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承担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纪检信访件办理。承担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三)计财股。负责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核定年度财政预算安排;负责全区城乡环境卫生预决算的编制、有关项目资金管理、申报工作。负责下属各环卫所的经费审核工作;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固定资产的登记、变更及单位办公耗材的入库登记及管理配备工作;负责垃圾处置费缴纳统计工作;承办财政在编人员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等工作。
(四)督查室。负责督促落实中心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负责两案办理、留言板、市长热线、信访投诉等办理答复工作;负责全域无垃圾督查工作。
(五)城乡一体化协调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城乡一体化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推动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对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的督查、检查、指导和考核;负责全区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管理考评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专项集中整治活动。
(六)项目管理股。拟定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公用设施发展规划;负责环卫公用设施项目的各类报批手续,依规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的监督、协调、服务、管理、验收工作;负责项目作业安全生产职责。
(七)设施维护股。负责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池、垃圾桶、果皮箱等城乡环卫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
(八)环卫执法中队(加挂天水市麦积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环境卫生中队牌子)。负责城区道路扬尘、焚烧垃圾等大气污染监督检查工作,集中行使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九)桥北环卫所。负责协调指导辖区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综合治理及辖区垃圾处理费收缴工作。
(十)桥南环卫所。负责协调指导辖区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综合治理及辖区垃圾处理费收缴工作。
(十一)羲皇环卫所。负责协调指导辖区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综合治理及辖区垃圾处理费收缴工作。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全年收入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714.02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919.25万元减少1205.23万元,减少32.45%。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14.02万元。减少了1205.2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资金减少及人员减少导致全年收入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全年支出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714.02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919.25万元减少1205.23万元,减少了32.45%。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14.02万元。减少了1205.2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资金支出减少及人员减少导致全年支出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四、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811.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3.5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735.23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28.33万元),公用经费48.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3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比2021年基本支出788.97万元(人员经费740.23万元,公用经费48.74万元)减少了25.41万元,减少了3.2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在职人员减少,导致财政预算支出减少。
(二)项目支出:指我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2902.12万元,比2021年预算4130.28万元减少1228.16万元,减少了42.32%。主要原因是区级项目减少。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2902.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02.12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3704.448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5750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2年本部门计划征收33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2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2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1.4万元,比2021年预算0万元增加1.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环卫作业范围延伸到各乡镇,费用增加。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预算0万元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0万元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比2021年预算0万元,增加1.4万元,主要原因是:环卫作业范围延伸到各乡镇,费用增加。
(二)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1.会议费0万元,与2021年预算0万元无变化。
2.培训费0万元,与2021年预算0万元无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共25.20万元,比2021年26.10万元减少0.9万元。变化原因主要是人员退休导致财政负担的福利费、工会经费、培训费预算安排较少。其中:办公费4.5万元,印刷费1.1万元,水费4.1万元,电费3.1万元,邮电费2.50万元,差旅费1.8万元,公务用车维修费1.4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6.70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86.60万元,比2021年政府采购资金83.11万元,增加403.49万元。安排的资金主要用于除雪车、喷雾车等专业车辆购置。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金额为1906.32万元。其中:办公用房价值338.80万元;通用设备1550.59万元;专用设备8.58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8.35万元。流动资产占77%,固定资产占59%,无形资产无变化。
2.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2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其中具体项目为:参照人员工资补助项目2.12万元;天水市全域无垃圾一期特许经营服务项目2900.00万元。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指通过财政非税专户拨付到各单位的资金。
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附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xlsx】
附件【绩效目标申报表-公用.xlsx】
附件【绩效目标申报表-人员.xlsx】
附件【区环卫中心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附件【区环卫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