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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

时间:2025-11-18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cgj/2025-00036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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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

天水市麦积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5年全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强化污染管控措施,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根据《天水市麦积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麦积区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的通知》(麦环委办发〔2025〕21号)文件,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内深入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全面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麦积区生态环境空气质量。

二、工作目标

坚持“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综合治理”的原则,以推进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渣土车辆、露天烧烤摊点管控等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重点,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增加优良天数和力争全面达标为目标,进一步落实环境监管责任,加大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力度,积极做好城市管理领域环境保护监管与执法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全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群众身体健康,持续改善全区生态环境空气质量。

三、重点任务

(一)加大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管控。从即日起,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对辖区所有建筑、道路、拆迁等工地逐一进行检查,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抑尘措施,除重大工程及涉及民生重点项目外,工地错峰土方作业。对即将停工的工地,督促其在停工前充分利用抑尘剂或密目网,对工地进行全面覆盖,并定期检查维护,降低大风天气下的扬尘污染。所有开工项目要坚决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抑尘措施。对未严格落实防尘抑尘措施的工地,责令停工限期整改;对巡查发现、部门交办、媒体曝光的工地扬尘污染案件,要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依法按上限从重处罚,确保扬尘污染问题有效整改。同时,对即将新开工的建设项目要提前介入,全面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及工地扬尘管控“六个百分之百”措施要求,施工前应向辖区执法组备案,备案后方可开工。

(二)加强堆场及裸地扬尘防治。配合各部门做好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堆场及城市裸地的全面排查,确保落实抑尘措施。秋冬季节大气污染防治期间,工业企业堆场要严格落实防风抑尘措施,城市公共区域、长期未开发建设裸地,以及废旧厂区、物流园、集中停放重型货车的场地采取要绿化、硬化等措施有效防治扬尘。

(三)加强道路扬尘综合管控。各组要加大路段巡查频次,重点对羲皇大道、310国道东部水源地段、兴陇路、成纪大道东路等渣土车不采取密闭措施、未安装盖板、沿路抛撒、带泥上路行驶等不文明运输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全面加强渣土车夜间运行的巡查和监管,切实有效减少道路扬尘污染。对运输散体物料的工程车辆,车容明显不洁的、不采取覆盖措施的,或虽采取措施但覆盖不严造成遗撒污染路面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厉查处。

(四)加强露天烧烤管理。各单位要按照“以人为本、疏导为主、堵疏结合”方针,对城区街道、广场、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和重点区域内的露天烧烤摊点进行巡查摸底。对有固定场所的经营户,引导其进店经营,使用清洁能源并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对不执行规定或违规露天烧烤的经营户依法予以严肃查处,确保主城区无露天烧烤经营行为。

(五)加强“四烧”行为监管。各单位要继续加大对城市建成区内“四烧”(焚烧垃圾、树叶、秸秆、固体废弃物)行为查处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焚烧行为。对垃圾焚烧现象较为严重的区域,专门安排执法人员蹲点巡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消除措施,对焚烧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法行为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有效制止随意焚烧行为。

(六)加强燃煤污染管控。各单位按照日常治理和集中整治结合的方式,加大对辖区内“燃煤散烧”行为的日常监管。广场管理处重点加强对仿古街市场、同乐路便民市场、陇昌路夜市、林水路市场等市场区域内使用燃煤小火炉的行为的巡查监管,一经发现一律进行取缔,督促其使用合规燃料;辖区各组要配合市场监管局、所属镇、街道做好对沿街各类餐饮摊点、门店使用燃煤小火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督促经营户使用清洁能源。同时积极配合区工信局,强化煤炭流通环节管控,从源头上杜绝劣质煤流入市场。

(七)加强餐饮油烟治理。辖区各组要配合市场监管、生态环保等部门做好对餐饮油烟污染行为的监管,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标准排放油烟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确保餐饮经营者按照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使用。

(八)加强烟花爆竹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天水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管理职责,严厉查处非法占道经营烟花爆竹摊点、流动占道兜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对露天占道摆放烟花爆竹的摊点一律清理取缔;对店外经营、倚门经商从事烟花爆竹行为的督促经营户进店经营 ,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强制取缔。同时配合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对城区及城郊重点区域实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城市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按照本方案要求,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落实,确保污染有人抓、问题有人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要靠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生态环保责任制亲自上手靠前指挥,实行目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人员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局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相互沟通信息,对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及时进行调度、督导、预警和考核,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要强化督导检查。各分管领导、科级领导干部要采取常态化督导检查方式,坚持每天带班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和指导各责任单位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城市监督股要不定期对各组执法人员履职尽责、到岗到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定期发布督查通报,跟踪回访督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城市管理股要对各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动态掌握,及时协调解决各组工作存在的问题。

四要加强舆论宣传。各单位要加大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引导和科普力度,增强公众环保意识,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局外宣办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及时曝光冬防期间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同时,要充分发挥“12345”举报热线和自媒体举报平台作用,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污染防治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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