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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城市管理局关于规范设置临时便民摊点的通知
- 索引号: cgj/2025-00024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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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城市管理局关于规范设置临时便民摊点的通知
天水市麦积区城市管理局关于规范设置临时便民摊点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维护良好的市容管理秩序,切实解决占道经营与满足群众需求之间的矛盾,推进农产品自产自销点建设,实现市容提升与农户增收双赢,遵循“我为流动摊贩找摊位”服务理念,采取“城管主动找位置+摊贩自愿选摊位”双结合的方式,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区域合理设置临时便民点,现结合工作实际,经现场勘察优先在城区范围内选取12处点位设置临时便民点作为试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置原则
坚持“便民利民,放而不乱、管理与服务并重”的原则,准确把握管理城市与方便市民、规范市容秩序与助力经济发展的关系,努力实现占道经营规范有序、市容环境干净整洁、市民生活方便快捷、城市消费更加活跃的目标。
二、设置地点
城区区府路张家村、麦社路风动厂、书苑路党校、颖川东路陇林瑞馨苑等人行道设置12处临时便民摊点。
三、准入摊点
1.餐饮类(油条、馅饼、卤味等各种美食小吃)
2.果蔬类(季节性瓜果蔬菜、农民自产自销农副产品等)
四、设置要求
1.不影响市容环境和道路交通秩序。
2.设置标志牌,公示摊点分布区域、经营时间、管理制度、责任单位、责任人、投诉电话等。
3.统一定点划线,统一垃圾容器和污水桶,统一经营时间。
4.建立健全便民摊点日常管理制度,有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和专职卫生保洁人员。
5.加强日常管理力度,严禁超范围占道经营,并在周边设置临时停车场所,及时规范停车秩序。
五、经营要求
1.区域内的所有摊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摆摊经营,并根据摊位区域将摊点摆放整齐,严禁在划定区域外及规定时间段外随意经营。
2.严格落实各经营摊点自主管理主体责任,自觉收集垃圾,保持地面清洁,严禁向绿化带、树池、下水道倾倒垃圾、污水。晚间经营结束后,要及时清理经营期间产生的垃圾,就近将垃圾倒入垃圾箱内,并将经营设施和拉运车辆搬离。
3.区域内的所有摊点一律不得使用高音喇叭叫卖,严禁噪音扰民,严禁破坏经营区域内的公用设施和绿化树木。
4.各摊点要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管理,如遇重大活动、交通管制、市容市貌整治等,需停止经营活动,无条件服从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是建立摊点准入制度。严格按照临时便民点设置要求,严把摊点准入关,将应季果蔬、早餐摊点作为首要准入设置的便民摊点,相关辖区组要建立便民摊点备案登记制度,掌握基本信息,并确定管理责任人加强管理。
二是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制。各相关组要严格按照便民点管理要求,主动履职尽责,要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通力协作、疏堵结合,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便民摊点合理、规范、有序经营,最大限度发挥惠民作用。
三是建立临时摊点容错纠错机制。所有摊点必须服从执法人员管理,按指定地点和时限规范经营,严格做到不妨碍交通、不扰民,各辖区组将通过实行一次违规温馨提示、二次违规教育警告、三次违规取缔的方式进行便民摊点管理。建立临时摊点日常管理考核评价机制,实行积分管理末位淘汰制度,不断加强便民摊点长效管理。
天水市麦积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