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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管局2024年法治工作要点

时间:2024-05-14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cgj/2024-00021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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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 区城管局2024年法治工作要点

2024年法治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一规划两方案”相关文件,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常态化纵深推进“抓学习促提升、抓执行促落实、抓效能促发展”行动(以下简称“三抓三促”),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按照《天水市麦积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主要工作

(一)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

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落实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以中心组学习会议、“主题党日”、各单位周一例会等为载体,认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全体干部学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内容。局机关在年初召开的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会上进行安排部署,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度学习计划,每季度不少于1次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学习。

(二)持续强化法治教育培训

1.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比武”执法能力提升专项活动。以提高城管系统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以着力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能力为方向,采用日常理论学习、执法人员网络培训、法治专题讲座、法律法规考试、案卷评比及交流研讨、知识竞赛、军训会操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推动执法能力提升专项活动深入高效开展。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抓长补短,多措并举,进一步完善活动措施,全面开展执法人员“大学习大培训大比武”执法能力提升专项活动,突出实训、实效,促进执法人员筑牢规范执法意识、提升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树立良好形象,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

2.岗前培训。对新入职执法人员、辅助执法人员等进行岗前培训,主要内容为城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城管执法主要职责、执法程序、执法案卷的制作、执法人员必备素质和工作纪律等,力求通过岗前培训,增强新入职人员的基本执法能力,快速胜任城管执法工作。

3.在职培训。对在职执法人员通过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法治专题讲座、法制员培训、网络法治培训(公务员法律培训、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案卷制作交流研讨会等多种形式,从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基本法、法律法规修订内容、准确运用法律条款、提升办案技巧、规范制作案卷、把握自由裁量权等方面开展培训。

4.法治指导培训。在日常工作中合理安排学习时间进行案件讨论、分析和交流,以案促学,结合具体案例,有目的地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形成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培训机制,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法制股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和指导,不定期深入各中队开展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法治培训活动,及时解决中队在法治工作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充分发挥法治指导职能作用。

(三)扎实推进法治宣传工作

1.常态化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将学习宣传宪法融入日常法治学习宣传工作,常态化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切实加强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教育,结合日常学习组织安排宪法学习,结合日常法律宣传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坚持落实宪法学习宣传制度化、常态化。

2.面做好重要节点普法宣传。按照麦积区重要节点普法宣传责任清单要求,利用法治宣传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防灾减灾日、民法典宣传月、世界环境日、信用记录关爱日、诚信兴商宣传月、安全生产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全面、成效明显、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工作,全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不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3.持续推进法律“八进”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结合日常管理工作,常态化开展城管法律法规“八进”活动,采取“主题日活动+专项活动”、“线上+线下”、设立多功能宣传台、座谈、交流、走访、现场讲法等多种形式,着力拓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进家庭宣传的深度和广度,突出普法宣传的社会效果。

4.创新开展网络新媒体宣传。充分运用网络新媒体宣传平台,及时、全面收集法治宣传和日常执法工作信息,及时向各新闻媒体报送高质量的新闻稿件,提升稿件采用率。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等互联网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城市管理法治宣传工作中的运用,扩大宣传覆盖面,突显法治宣传的教育和引导作用,提升宣传效果,为城市管理工作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5.坚持落实旁听庭审普法宣传。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是提高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把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抓手,把落实旁听庭审制度纳入日常学法用法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旁听庭审活动,推进旁听庭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促进依法行政,继续认真落实《甘肃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办法》和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制度》规定,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必须在执法决定作出前报送法制股依法审核,法制股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后提交局案件审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2.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过程全纪录工作是提高执法质量的重要保证,是保证执法公正公平的重要手段,对解决执法争议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根据年初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的通知》(麦综执发〔2024〕9号)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做好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和执法记录数据的存储工作,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3.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和执法工作公示标准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落实执法信息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办公室负责事前行政执法主体、职责、依据、清单、程序、监督等信息的公开,各中队负责行政执法事中公示,包括行政执法人员身份、执法窗口岗位、当事人权利义务等信息,城市管理股、法制股负责行政执法事后信息公示。各股室、中队根据各自分工,严格按照公示制度要求,依法在政务服务网、信用甘肃等网络平台以及办公场所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五)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案件质量

1.严格落实法治工作责任制。将提升案卷质量作为强化法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中队长切实担负起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三级审案议案”机制,不断解决执法办案不严问题,把提升案卷质量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在卷上。充分发挥案件讨论小组审案议案职能,严格按照《甘肃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要求,把好审案第一关,禁止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问题不出中队、不上交,从源头上保证案卷质量。法制股切实履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职能,严格落实审案退卷制度,凡属于中队审案把关不严,不符合法定程序,法律依据适用错误以及主体不合法等情况的案卷,一律退卷;退卷三次以上的,取消年终评先选优资格。对引起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撤销的案件,实行一票否决制,并追究相关中队责任。

2.不断增强办理精品卷、优秀卷意识。各中队要增强办理精品卷、优秀卷意识,认真对照市、区及局案卷评查通报中指出的问题,逐条梳理整改,在细节上下功夫,在不足处求改进,全面提升案卷质量,争取人人会制卷、卷卷能达标,案卷合格率达到100%,优秀率达到30%。

3.认真开展案卷评查和交流工作。案卷评查是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水平的重要手段。重视案卷评查和交流工作,采取中队自查和局统一评查的方式开展。一是由中队开展自查。每月对普通、简易程序案卷开展自查自评,登记评查结果,自行整改自查问题。二是由局机关统一组织开展评查。年中,根据市住建局、区司法局工作安排,在全局范围内统一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建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各中队法制员及办案骨干,严格对照《甘肃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对评查周期内已结案的执法案卷开展评查,并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评定评查结果。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查漏补缺,整改提高。评查结束后,及时开展案卷交流活动,对办理的执法案卷相互交流,由办案骨干介绍案卷制作经验,办案人员相互传阅优秀案卷,取人之长、补己之短。通过案卷交流,拓宽思路、开阔视野、增长见识,不断提高案卷质量。

4.深入开展案件回访。由执法监督股牵头、办公室、法制股、城市管理股组成案件回访小组,每季度对各中队办理结案的普通程序案件,按照30%的比例抽取案卷,依次从核实违法事实、罚款数额、是否吃拿卡要、是否有办案不公等方面对行政处罚当事人进行回访。通过案件回访,增强办案透明度,杜绝违法违纪现象,保证案件的真实性。

(六)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

严格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部署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法施行新修订《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认真贯彻落实省住建厅“两轻一免”清单,将行政柔性执法方式结合于市场秩序管理、城市“八乱”治理以及夜市经济、生态环境保护等具体城市管理工作中,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以前期教育引导为先,注重运用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实行多纠正少处罚、首违不罚等容错纠错机制,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全面倡导“721工作法”,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全力打造优质的服务环境、包容的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七)同步推进其他法治工作

1.规范办理简易程序案件。严格按照“三位一体”办案要求,在处罚标准、执法规范、办案程序、文书填写、送达等环节注重简易程序案件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对违反办案程序、逾期迟报、漏报或不报的,按照考核标准扣分。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依法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在收缴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财务室。

2.严格落实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行政处罚备案工作是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严格按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要求,落实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对个人处以一千元元以上罚款、法人及其他单位处以三万元以上(《甘肃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后,对公民处以三千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五万元以上)罚款以及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处罚案件,自结案之日起五日内向法制股报送备案移送材料,法制股向区司法局备案移送执法案卷。

3.不断加强法制员管理。加强法制员管理,法制员出现空缺,应及时将熟悉法律法规、精通业务、责任心强的执法人员确定为法制员,强化法制员对执法案件的指导、审核、报送工作,充分发挥对中队法治工作的组织、监督作用,坚决杜绝协管员制作和报送执法案卷,不断加强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

4.完善细化法治工作台账式管理制度。继续深入落实普通、简易程序案件登记及一案一表制度、财(罚款项目)物(暂扣物品)登记管理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证据存储、法治宣传、法治培训、“三项制度”等工作台账式管理制度,深入推进各项法治工作台账式管理。

5.持续规范法律文书管理。确定专人负责法律文书的领发和登记工作,并实行台账式管理。法律文书使用要规范、严谨,需要编号的法律文书,必须按规定编号,不得出现虚号、重号、断号等现象,法律文书存根需及时上交。严禁法律文书损毁、丢失、随意浪费,切实维护法律文书的严肃性,法律文书丢失或损毁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在保证办案人员正常使用的前提下,确保文书使用率达到95%以上。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在提升法治工作效能上真抓实干,加强法治宣传、法治培训、依法行政等工作,严格执行审案标准,充分发挥法制员作用,严把案件质量关,力争使法治宣传有新亮点、法治培训有新成效、案卷质量有新突破、执法能力有新提升,法治建设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二)法制股要创新工作思路,超前思考谋划,在执行落实及突显法治工作特色、亮点上下功夫,切实发挥法治职能作用。要严格落实审案制度,对中队案件讨论小组把关不严造成的病卷、问题卷,坚决予以退卷。

(三)各单位法治宣传、培训工作要年初有计划、年内有内容、年终有总结。法律“八进”宣传活动每季度开展不少于2次,法治培训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法治宣传、培训信息及时高效报送法制股。法治宣传、法治培训、柔性执法、一案一表等工作资料(报表、登记表、总结等)务必于每月25日前报送法制股,法治工作开展落实情况纳入年终综合考核。

(四)各单位要以常态化纵深推进“三抓三促”行动为契机,要在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高度,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把思想统一到全局法治建设上来,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精心谋划,认真落实各项法治工作措施,不断提升工作效能,全面推进全局法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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