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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规范户外广告门头招牌监管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 索引号: cgj/2023-00010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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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规范户外广告门头招牌监管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规范户外广告门头招牌监管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户外广告、门头招牌设置和监管,提高城市品位,按照市住建局《深化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天市建〔2023〕261号)和《关于加强规范户外广告和门头招牌设置监管工作的通知》(天市建〔2023〕264号)要求,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户外广告和门头招牌审批监督管理及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为保障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三抓三促”行动,遵循“规范、安全、美观”的原则,推进户外广告和门头招牌设施设置的科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户外广告、门头招牌监管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成立局户外广告审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雷晓勇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陈鸿斌 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建民 二级调研员
杨子宏 三级主任科员
成 员 魏建芳 办公室主任
张文颖 城市管理股股长
苏兆吉 执法监督股股长
霍红芳 法制股股长
杨建芳 城市管理股副股长
周淼锋 道北中队队长
李 华 北道埠中队队长
何锐强 桥南中队队长
葛连玉 城郊一中队队长
韩建礼 城郊二中队队长
陈 健 城郊三中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市管理股,由张文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建芳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户外广告审批及集中排查整治的督促、检查、协调等相关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监管审批。坚持“突出特色、一店一牌、一街一景”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户外广告、门头招牌设施设置审批及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主街区和主干道两侧沿街户外广告和门头招牌严格遵守户外广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技术规范、标准审批管理。户外广告、门头招牌设施应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CJJ/T149-2021)技术规范和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置,满足负荷、防雷、防震、防风、防火、电气、安全等要求。设置楼标需严格落实语言文字法,一律使用规范汉字、规范拼音字母,不使用繁体字、异体字、象形字等不规范字体,确保广告文字整齐规范、画面美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符合市容市貌管理的要求,楼体标识设置应确保牢固、杜绝安全隐患。户外广告和门头招牌统一由政务大厅审批,辖区中队现场勘验,对符合设置要求的户外广告按照审批流程办理《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书》,并于1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全面排查整治。重点加强对临街门店乱立灯箱广告牌的管理力度,坚决取缔城区及主干道沿线擅自设立的户外灯箱广告,并加强对户外大型立柱广告的审批和管理。特别是桥南中队,要尽快对建材市场内的三块立柱式大型广告牌做出安全鉴定,并向城市管理股提交《安全鉴定报告》。及时拆除不符合市容市貌标准或严重影响交通通行安全秩序的大型广告,并对违规审批、手续不全或已不符合城市市容标准的广告牌依法进行拆除。对破旧不堪、锈蚀、设置档次低、制作工艺粗糙落后的广告牌匾及灯箱广告、门头招牌等,及时通知产权单位进行清洗、更换或拆除,并按照“上下整齐、左右相接、厚度一致、材质高档、色泽协调、亮化配套”的要求,统一进行规范设置,不断改善城市视觉空间。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9月上旬)。各单位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启动集中排查整治,并结合各自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分工,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任务,统筹推进相关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3年9月10日—9月25日)。各单位逐一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户外广告招牌设施及其他相关广告设施设置进行排查,摸清总体情况,并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建立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同时,制定安全隐患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分级分类整治,实行销号管理,并督促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责任主体,按时限要求整改到位。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3年9月25日—9月30日)。各单位对集中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归档整理各类整治工作台账,收集影像资料等,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排查整治成果。各单位于9月20日前向城市管理股报送排查整治工作书面报告和排查信息统计表。书面报告内容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采取的工作措施等。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和规范户外广告和门头招牌设置监管工作,使户外广告和门头招牌设置监管工作更好地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开展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真正做到治理重大隐患、查处突出问题、防控重大风险、遏制重大事故。
(二)理顺体制,明确职责。按照“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以及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日常巡查,健全完善工作台账。对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要及时督促产权人及时修复或依法拆除,确保户外广告和门头招牌设施设置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三)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全局干部职工要提高认识,树立全局思想,在局党组的统一指挥下,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形成合力,不得推诿、扯皮。城市管理股要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对涉及交叉的问题进行衔接、协调,妥善处理,全力抓好整治期间的执法协调工作,确保全区城市环境有较大提升。
(四)建立机制,强化监管。各单位结合本次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完善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安全监管防控长效机制,强化执法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