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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城市“牛皮癣”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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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关于印发《城市“牛皮癣”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城市“牛皮癣”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现将《城市“牛皮癣”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天水市麦积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1年9月8日
城市“牛皮癣”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品味,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主城区范围内开展城市“牛皮癣”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时间
2021年9月3日—9月13日,之后转入长效管理阶段。
二、整治范围
城区各主次干道、公共场所所有建筑物、公共设施、树木等设施“牛皮癣”及各类小广告。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城市“牛皮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王学文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孙建民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鸿斌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秀平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康 军 广场管理处主任
成 员 魏建芳 办公室主任
苏兆吉 督查股股长
张文颖 执法股副股长
霍红芳 法制股副股长
周淼锋 道北执法中队队长
李 华 北道埠执法中队队长
何锐强 桥南执法中队队长
葛连玉 马跑泉执法中队队长
陈 健 花牛执法中队队长
张荣庭 广告中队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执法股,由陈鸿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文颖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城市“牛皮癣”集中排查、整治的督促、检查、协调等相关工作。
四、任务分工
(一)辖区中队
1.明确各自辖区路段管理责任人,加强日常管理,对各路段“城市牛皮癣”进行地毯式摸底排查,做到任务清、底子明。
2.督促辖区门店对橱窗、店面墙体牛皮癣及各类小广告自行清理,对拒不清理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3.负责联系包抓单位、志愿者,对包抓小区、巷道各类小广告进行清理。
4.对难以清理的牛皮癣,由广告中队协助清理。
5.对广告中队已移交的路段辖区中队要加强日常管理,增加路段巡查频次,发现新增牛皮癣要及时予以清理,做到日产日清。
(二)广告中队
1.负责对城区各主次干道、街道、桥梁、墙体上各类小广告进行地毯式、不间断清理。
2.对发现违法张贴小广告的行为移交辖区中队,由辖区中队依法查处,涉嫌刑事犯罪的移交辖区派出所处理。
3.广告中队清理后的路段由辖区中队验收,验收合格后移交辖区中队,由辖区中队纳入日常管理。
4.对墙体等公共设施上张贴的大面积广告,协调辖区中队,由辖区中队联系办事处或住建部门对墙体进行整体粉刷。
5.配合街道办事处、包保单位、志愿者对背街小巷、物业小区、“三无”小区、公园、广场等处城市“牛皮癣”进行清理。
(三)广场管理处
1.负责对北山路市场、陇昌路夜市、渭滨市场、仿古街市场、林水路早餐市场,商埠路步行街、火车站广场、马跑泉市政广场内城市“牛皮癣”的清理工作,并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对发现的小广告及时进行清理。
2.对拒不配合清理的单位和个人,移交辖区中队,由辖区中队进行处罚。
3.对难以清理的城市“牛皮癣”、小广告,由广告中队协助清理。
五、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9月3日—9月5日):各相关单位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对城市“牛皮癣”污染危害性的认识,争取市民积极支持配合,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9月6日—9月13日):在城区开展大规模清理整治工作,积极联系街道办事处、包抓单位、志愿者,对城区主次干道、公共场所所有建筑物、公共设施、绿化树木等设施上的城市“牛皮癣”及各类乱张贴、乱喷涂、乱刻画小广告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三)长效管理阶段(2021年9月13日之后):建立健全城市“牛皮癣”日常巡查机制,落实相关责任,动员全民参与,确保城市“牛皮癣”及各类小广告得到有效治理,形成长效监管机制,消除城市顽疾。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城市“牛皮癣”整治工作,着眼整体,抓住关键,把握细节,强化整治,确保此次整治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方案规定的内容,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细化分工,做到任务明确,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落实。
(三)团结协作,真抓实干。城市“牛皮癣”专项整治行动点多、面广、线长、任务繁重,各责任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团结协作,不得推诿、扯皮,对涉及交叉的问题积极进行衔接、协调,妥善处理,全力抓好整治期间的执法协调工作,确保城区城市环境有明显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