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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提升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 索引号: 20230322-181726-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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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2022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提升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天水市麦积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2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提升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入推进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一步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秩序管理,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在总结前一阶段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全力找不足、补短板、攻弱项、促落实,持续深入开展2022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测评任务,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利用3个月时间,集中组织开展2022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提升攻坚行动。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要求和安排部署,紧扣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以综合整治为抓手,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核心,以优化城市发展环境为重点,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务实创建、改革创新,坚持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着力解决市民群众关注的城市管理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目标要求
整治提升行动以提升城市品味、完善服务功能、推行文明执法、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为目标,以全面整治城市“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吊乱挂、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等脏乱差问题为重点,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城市管理薄弱环节,兼顾生态环境治理、违法建设管控,通过强基础、抓重点、补短板,逐个片区、逐条道路全力开展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提升行动,突破老大难问题,力争完成2022年度各项创建测评任务。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提升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整治工作任务,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成立全局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提升攻坚行动工作指挥部,人员组成如下:
总指 挥 王学文 党组书记、局长
副总指挥 孙建民 党组成员、副局长(包抓北道埠中队、花牛中队、道北中队、社棠中队)
陈鸿斌 党组成员、副局长(包抓桥南中队、园区中队、广告中队、机动中队)
闫丽芳 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包抓马跑泉中队)
杨子宏 四级主任科员
康 军 广场管理处主任(包抓广场管理处)
成 员 魏建芳 办公室主任
苏兆吉 督查股股长
张文颖 执法股股长
霍红芳 法制股股长
周淼锋 道北执法中队队长
李 华 北道埠执法中队队长
何锐强 桥南执法中队队长
葛连玉 马跑泉执法中队队长
陈 健 花牛执法中队队长
韩建礼 社棠执法中队队长
段向泳 甘泉执法中队队长
许一平 园区执法中队队长
张荣庭 广告中队队长
宋 菲 机动中队队长
霍禄堂 广场管理处副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执法股,张文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渭河城区以北片区由孙建民同志、杨子宏同志负责,渭河城区以南片区由陈鸿斌同志、闫丽芳同志负责。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提升攻坚行动的督导、协调、检查、验收等工作。
四、整治内容
(一)主干道
重点区域:区府路、前进北路、陇昌路、天河北路、前进南路、商埠路、成纪大道麦积段、埠北路、埠南路、兴陇路、泉湖路、天河南路、中心大道、羲皇大道麦积全段等14条主道路。
整治任务:无随地吐痰、便溺行为;无乱丢瓜皮、果核、烟头、纸屑等废弃物行为;无马路市场、无露天餐饮和烧烤摊点;无乱堆乱放、乱泼污水现象;无悬挂的各类广告、标语、条幅和利用沿街行道树、路灯杆等设施悬挂的物品;路面、墙体及公用设施上无乱张贴、乱涂写的各类小广告;临街门店无堆放商品和餐饮门店无占道(越店)经营等现象;无乱停乱放车辆(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无停车乱收费现象;无不文明养宠现象。
(二)背街小巷
重点区域:育才路、同乐路、为民路、影院巷、铁工巷、安宁巷、华阳路、天风路、书苑路、健康巷、新建巷、林水东路、林水西路、伯阳中路、伯阳西路、新阳路、凤凰路、五龙路、甘泉路、石佛路、琥珀路、龙园西路、颖川河西路、石佛中路、天泉巷、南山巷等26条道路。
整治任务:按照“局部整齐”的原则,对照目前现状进行整治、规范,逐一整改销号。突出对辖区路段市容市貌的规范整治,按照“定点、限时、便民、有序”的原则,加强对农副产品、水果临时销售区、夜市摊点的规范设置和管理,取缔未经许可的马路市场和各类流动摊点,查处在未划线区域内占道经营、倚门经商行为,整顿和规范小巷道内各类违法行为。
(三)商业大街
重点区域:商埠路步行街、莫尔街(恒顺江山悦小区周边)2条主要商业大街。
整治任务:商场周边无乱设摊点(流动摊点应在指定区域经营);无乱丢垃圾、随地吐痰、躺卧公共座椅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的各类小广告;无乱停乱放车辆;无占道经营;无乱掉乱挂;无乱搭乱建、无破旧门头牌匾;户外广告设置标准;无乱堆乱放、乱泼污水现象;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
(四)公共广场
重点区域:火车站广场、马跑泉市政广场
整治任务:①设置固定的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宣传牌,不少于6处。刊播本市道德模范公益广告或道德模范事迹展板(不少于5处)。②利用展板、广告牌、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形式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道德模范、志愿服务、关爱未成年人、文明健康、垃圾分类等内容的公益广告(要图文并茂,具有艺术性),每隔200米至少有1处能够看到的公益广告。③设有固定的精神文明宣传栏(牌),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④无乱丢垃圾;无乱设摊点(流动摊点应在指定区域经营);无乱停乱放车辆,无停车乱收费;无乱掉乱挂;无乱搭乱建;无破损公共设施;无乱张贴、乱涂写的各类小广告。
(五)公园、景区景点
重点区域:马跑泉公园、翠湖公园、龙园、麦积山大景区、卦台山景区沿线。
整治任务:公园、景区周边及重要旅游道路两侧无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经批准设置的各类摊点必须按照划定的经营区域和经营时间进行经营,保持周边环境卫生整洁。沿路店铺一律实行店内经营,不得在店外进行生产、加工和销售。对景区周边及重点旅游道路两侧乱摆摊点行为坚决予以取缔;依法拆除破损、低俗的户外广告牌匾;全力配合景区、乡镇依法拆除景区道路沿线各类违法建筑,切实维护景区沿线环境秩序良好。
(六)校园周边
重点区域:城区大、中、小、幼儿园等校园周边。
整治任务:坚决取缔校园周边200米内占道经营的各类流动摊点;加强校园周边车辆乱停乱放秩序整治,建立护学岗,清理取缔校园(门)两侧50米内设置的各类停车点(位);集中清理整顿校园周边散发传单、小广告等各类违法行为;禁止一切宣传招生、培训机构在校园周边设置咨询点;全面清理各类宣传条幅;严厉整治城区流动车载广告、LED宣传车辆;全面禁止各类音响、流动宣传活动的审批,严厉查处各类音响噪声污染行为,确保校园周边环境秩序良好。
(七)车站周边
重点区域:天水火车站、天水南站、长途汽车客运站
整治任务:车站周边无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不文明养宠现象,管理规范有序,无占道经营、违章停车、停车乱收费现象,站前广场无散发小广告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八)商场超市
重点区域:金都商城(步行街)、金都商厦、景园商厦、华阳国际生活广场、盛达广场商场、景园城、桥南小商品城等7处大型商场。
整治任务:商场超市周边无乱丢垃圾;无乱设摊点(流动摊点应在指定区域经营);无占道经营;无乱张贴、乱涂写的各类小广告;无乱停乱放车辆;无乱掉乱挂;无乱搭乱建;无破损、污旧门头牌匾;无乱堆乱放、乱泼污水现象。
(九)便民(集贸)市场
重点区域:北山路市场、渭滨市场、陇昌路市场、仿古街市场等4处集贸市场。
整治要求:①由广场管理处组织对北山路市场、渭滨市场、仿古街市场、陇昌路市场集中开展市场环境卫生、视觉脏乱差等问题专项整治;②市场内地面平整,下水畅通,地面无积水;③摊位摆放整齐、有序、文明经营、取缔私设摊位收费现象;④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⑤无乱堆乱放、乱泼污水现象;⑥市场周边无占道经营、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等现象;⑦市场内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等现象。⑧要在显著位置公布投诉电话,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可查询投诉处理记录、结果)。
责任分工:广场管理处负责对市场内的摊位收费、环境卫生及对经营门店倚门经商、占道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辖区执法中队负责配合广场管理处做好市场内环境卫生秩序管理,并对市场内经营户(门店)乱倒垃圾、占道经营、倚门经商等违法行为给予立案查处。
(十)城乡结合部乡镇、村
重点区域:马跑泉镇、花牛镇、社棠镇、道北办城乡结合部;马跑泉镇羲皇大道沿线村庄、花牛镇羲皇大道沿线村庄、社棠镇主镇区村庄、道北街道辖区村庄。
整治任务: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乱堆乱倒、乱摆乱放、乱搭乱建等现象;加强沿路市场规范管理,依法取缔马路市场;路面、墙体及公用设施上无乱张贴、乱涂写的各类小广告;规范管理临街门店倚门、倚店经营等现象。结合全域无垃圾、乡村环境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开展城郊乡镇、行政村环境秩序整治,配合辖区镇、村组织村民开展村容村貌大整治,建立城乡结合部环境管理长效机制。
(十一)城市“牛皮癣”管理
重点区域:主干道、巷道、城乡结合部、城区公路沿线、集贸市场、公共广场、住宅小区等区域乱贴乱涂的各类小广告。
整治任务:①对重点区域“牛皮癣”及各类小广告逐片逐路逐小区进行摸底排查,针对上级指出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到街道、小区院落进行排查,需要“三包”单位进行整治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问题反馈区文明办。②广告中队及时清理城区主干道沿线路牌、路灯、果皮箱、公交站牌、桥梁、电力及电信等市政公用设施上的各类小广告、喷涂物以及其他城市“牛皮癣”。③联合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乱张贴、乱喷涂家(政)教、售(租)房、办证、贷款号码等有损市容市貌的违法违章行为,提升城市形象品位。
责任分工:广告管理中队负责清理主干道、巷道、城乡结合部、城区桥梁公路沿线等区域乱张贴的各类广告;广场管理处负责清理集贸市场、商埠路步行街、火车站广场、盛达广场区域乱张贴的各类小广告;执法股负责有关涉嫌诈骗、办证等违法小广告案件移送。
(十二)人行道车辆停放管理
重点区域:城区主干道、小巷道、商场超市、步行街、公共广场、临时停车场点等人行道上停放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辆。
整治任务:广场管理处、辖区执法中队、机动中队要严格按照各自管理区域及任务分工,加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辆管理。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严禁机动车在人行道上乱停停放(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交通的,不算作违章停车),及时清理经营场所私自围挡道路和人行道停放车辆。依法加大非机动车辆临时停放点的规范管理。对城区主街道沿街门店前的摩托车、电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实行划线管理,定点停放,严禁占压盲道,做到线内存放、朝向一致、规范有序。规范管理小巷道机动车辆停放。依法查处无经营手续、无备案手续、乱收费、私划乱划停车位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私自设置的临时停车场点,限期拆除相关设备。
(十三)严厉打击违法建筑
加强巡查频次和力度,对未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和施工许可手续、擅自施工的违法建设主体进行查处,对城市主干道两侧及影响重大工程项目的违法建筑坚决予以拆除。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实施区域及违建易发、频发区域的巡查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建设行为,一经发现违法建设迹象,立即责令停工,并及时化解因乱搭乱建所引发的社会矛盾,预防和减少社会不安定、不和谐因素,确保城乡建设管理健康有序发展。
(十四)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治理
认真贯彻落实《天水市养犬管理条例》,广泛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加强教育引导和规范管理,依法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紧扣重点部位、重要时段,大力整治违规遛犬、携犬进入规定场所、占用公共场所养犬等行为。重点整治犬只排泄粪便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养犬违法行为及违法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从事犬只销售、展览、表演等活动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安排阶段(2022年2月底前)。制定全局2022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提升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召开整治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并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全面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努力营造创建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
(二)排查摸底阶段(2022年3月上旬)。局属各单位加大宣传整治力度,对“牛皮癣”及各类小广告逐片逐路进行摸底排查,重点对城区各主次干道、公共场所所有建筑物、公共设施、背街巷道、住宅小区等区域,全面开展排查摸底,并将摸底情况及时上报指挥部办公室(执法股)。需要“三包”单位进行整治的,由指挥部办公室将问题反馈区文明办。
(三)全面整治阶段(2022年3月中旬—5月底)。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任务,结合城市管理职能,突出“净化、美化、亮化”的城市管理目标,采取日常巡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疏与堵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开展地毯式整治行动,做到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该查处的依法查处,该拆除的一律拆除。同时,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四)攻坚冲刺阶段(2022年6月以后)。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坚持城市长效化、精细化管理,对重点部位和重要路段严防死守,防止反弹回潮,着力解决边整治边反弹的问题。对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主要工作任务,在已取得整治效果的基础上,全面查漏补缺,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彻底进行有效整改,高强度、高要求、高标准做好市容秩序保障工作,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整体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涉及面广,任务繁重,意义重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大战略意义,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把创建工作与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提升攻坚行动有机结合起来,以积极的态度、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有力的行动,促进各项整治任务全面完成。局班子成员实行蹲点包抓,层级负责,要对包抓片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蹲点督查跟进。各责任单位要明确路段管理责任人及任务分工,做到措施到位,管理到位,工作到位,确保整治行动顺利有序开展。
(二)明确目标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各单位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落实工作任务为目标,靠实工作责任,制定推进计划,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统筹协调,瞄准问题和短板,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全力推进各项整治工作任务。督查股要制定百分量化考核细则,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同时,要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查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对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周一通报。
(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局上下要拧成一股绳,全局一盘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合力攻坚。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股室之间要加强配合,各单位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到相应业务股室,相关股室要积极跟进督促指导,稳步有序推进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执法股要加强衔接协调及业务指导;法制股要结合专项整治需要,及时拟定各类通告,提供法律、法规业务指导。各执法中队及广场管理处要创新工作理念、方法和手段,处理好执法人员和管理相对人之间的关系,并发动广大市民群众参与市容秩序整治提升行动。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创建氛围。局属各单位要加强整治工作信息报送,及时报送高质量的工作信息,由局外宣办收集整理后,统一对外宣传报道。局外宣办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微信等新闻媒体和平台,广泛宣传全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点活动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引导和动员广大市民群众、社会各界参与创建活动,共同创建文明家园,为创建工作和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提升攻坚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