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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时间:2022-04-12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20230322-181726-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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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 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天水市麦积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区全过程各方面,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水市麦积区健全完善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麦治区委发〔2021〕5号)精神,现就健全完善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全面深化依法治区实践,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落实工作机制,切实提高依法治区工作制度执行力,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上下贯通、横向联动、运行高效、规范有序。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局法治建设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成立全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王学文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孙建民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鸿斌 党组成员、副局长

闫丽芳 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康 军 广场管理处主任

杨子宏 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 魏建芳 办公室主任

霍红芳 法制股股长

张文颖 执法股股长

苏兆吉 督查股股长

周淼锋 道北执法中队队长

李 华 北道埠执法中队队长

何锐强 桥南执法中队队长

葛连玉 马跑泉执法中队队长

陈 健 花牛执法中队队长

韩建礼 社棠执法中队队长

段向泳 甘泉执法中队队长

邹晓平 麦积执法中队队长

蒲旭鹏 中滩执法中队队长

吴国军 元龙执法中队队长

安瑞祥 街亭执法中队队长

许一平 园区执法中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法制股,陈鸿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霍红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的计划拟定、指导协调、督查检查、工作汇总等,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取得实效。

三、法治建设主要职责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二)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法治建设会议,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全面落实年度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和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确定的各项任务,牢牢扛起法治麦积、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政治责任,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程序”,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查,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切实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提升行政决策能力和水平。

(四)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坚持落实全局《党组领导班子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年度局领导学法计划》,年度学法不少于12次,一把手带头讲法治课,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讲座,提高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落实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全局年度《法治工作要点》,明确执法人员年度学法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明确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坚持实行工作报告制度,每年12月20日前,将全局当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平时将各项法治建设工作进展及推进信息及时报送区委依法治区办。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各单位按各自实际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安排学习党内法规制度,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

(七)实行年度述法制度。为推进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我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局属各单位将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

(八)重视法治人才培养,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专门队伍、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按照相关规定加强配备法制审核人员。

(九)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常态化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质效。

(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风险防范和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一)年终对各单位法治建设工作依据百分量化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大力培育先进典型,总结宣传经验和做法。

(十二)完成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相关协调小组和区委依法治区办交办的其他法治建设工作任务。

四、法治建设工作机制

(一)工作协调机制。在推动落实法治建设重点任务中,因职责交叉,各部门、单位之间相互存在分歧而难以解决的重点事项、重大问题,需要跨地域、跨部门协调解决的,及时报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相关协调小组协调解决。

(二)调查研究机制。积极配合区委依法治区办围绕全面依法治区重大理论实践问题组织开展调研工作,并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开展法治建设调研。

(三)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机制。法治建设中,对拟采取的重大政策措施或拟开展的重要试点,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批准。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需要作出调整的政策措施、需要支持解决的特殊困难等,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请示报告;发生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或舆情问题突出的重大法治案(事)件,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报告。

(四)日常联络机制。确定我局副局长陈鸿斌同志为依法治区工作联络员,与区委依法治区办对接具体工作事宜,参加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及其他相关协调工作。

(五)督查督办机制。对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协调小组确定的督查项目,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围绕督察督办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任务清单,明确完成时限,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督查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到位、清仓见底、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局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建设工作放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高度,放在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推进。要提高思想认识,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城管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强组织实施。注重发挥局党组牵头抓总的作用,切实加强局党组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局属各单位要成立法治建设工作小组,责任分工明确到人,层层靠实工作责任,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促进本单位法治能力有效提升。

(三)推动工作落实。局属各单位法治建设小组要切实担负起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并做到严格贯彻落实,加强与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衔接、协调配合,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区委依法治区办的沟通衔接、协调配合,统筹推进依法治区工作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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