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天水市麦积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cgj/2023-00008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城管局
- 组配分类: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天水市麦积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和实施城市管理工作规划和计划;负责实施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制定工作。
2、行使市容环境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3、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烟尘的行政处罚权、对在城市建成区内制造影响居民生活的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9、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10、负责对有关部门、街道、乡镇的市容市貌与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考核,参与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及行政执法协调工作。
11、负责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麦积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以下简称麦积区城管局),正科级建制,加挂“天水市麦积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牌子(正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麦积区城管局内设办公室、督查股、执法股、法制股4个职能股室,下设道北、北道埠、桥南、马跑泉等10个城市管理所,均为股级全额补款事业单位;执法大队内设14个城管执法中队,均为股级建制。麦积区城管局核定编制人数为185人,实际在编人数为177人,其中公务员9人,参照公务员33人,事业管理人员135人,退休人数9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4,671.5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9.6万元,增长18.21%,主要原因是①单位人员正常晋升、职务晋升等变动致使人员经费收入支出增加;财政核拨的单位工会经费、福利费、培训费等公用经费增加致使收入支出增加;②单位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变动致使收入支出增加; ③由单位主管的天水安泰环卫清洗有限公司项目款的核拨致使收入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4,596.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96.89万元,占56.4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0万元,占43.5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4,67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5.31万元,占52.13%;项目支出2,236.27万元,占47.8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671.5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19.6万元,增长18.21%。主要原因是①单位人员正常晋升、职务晋升等增加致使人员经费收入支出增加;财政核拨的单位工会经费、福利费、培训费等公用经费增加致使收入支出增加;②2021年职工社保和公积金由单位缴纳,导致工资福利部分收入支出增加;③由单位主管的天水安泰环卫清洗有限公司项目款的核拨致使收入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16.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51.74万元,下降32.36%。主要原因①是单位调出人员增加致使单位负担的人员工资减少;②由单位负担的社保及公积金收入支出减少。
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委组织部对我局“七一”老党员及困难党员慰问金的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6.75万元,支出决算为176.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出导致由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1.82万元,支出决算为7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出导致由单位负担的卫生健康支出减少。
4.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单位主管的天水安泰环卫清洗有限公司项目款的核拨致使支出增加。
5.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77.73万元,支出决算为22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正常晋升、职务晋升等变动致使人员经费支出增加;财政核拨的单位工会经费、福利费、培训费等公用经费增加致使支出增加;由财政核拨的下属单位广场管理处经费补贴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2.59万元,支出决算为13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出导致由单位负担的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35.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79.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8.39万元,增长15.06%,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正常晋升、职务晋升等变动致使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职工医疗保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抚恤金、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155.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5.04万元,下降54.32%,主要原因是①单位人员调出导致工会经费、培训费等公用经费减少;②将部分区级专项公用经费调整至区级专项科目导致公用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委托业务费、差旅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6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5.04万元,下降54.32%,主要原因是①单位人员调出导致工会经费、培训费等公用经费减少;②将部分区级专项公用经费调整至区级专项科目导致公用经费减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2万元,增长13.72%,主要原因是2020年会议费支出在2021年支付,2021年实际无会议费支出。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53.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2.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0.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9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0.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99%。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55.01万元,本年收入2,000万元,本年支出2,055.0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支出具体情况为单位主管的天水安泰环卫清洗有限公司项目款的核拨致使支出增加。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151.27万元;我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3个项目自评价结果均为“优”。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立项依据充分、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进度较快;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绩效自评结果
1.军队退役人员再就业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256万元,执行数5.2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是通过项目实施,体现了政府对退役军人生活的关心,体现了政府的责任和担当;二是有力的落实了国家和省、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三是督促了项目的开展,项目资金落实到位,发挥了项目的功效。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编制不够精准,部分经费未使用完 ;二是对部分人员的考核不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科学编制预算和支出计划;二是进一步加强人员管理。
2.城市协管员招聘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98.9万元,执行数114.31万元,完成预算的57.47%。从评价结果来看:一是通过项目实施,有效的解决了我单位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促进了城市管理水平的提升;二是有力的落实了我区良好的就业政策,有效的缓解了未就业人员的就业困难;三是督促了项目的开展,项目资金落实到位,发挥了项目的功效。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编制不够精确,项目资金有剩余;二是每月对人员的考勤滞后导致工资支付有延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二是改进考勤方式,提高工资支付的及时性。
3.城市小广告清理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40万元,执行数31.7万元,完成预算的79.25%。从评价结果来看:一是通过项目实施,有效解决了我区城区“牛皮癣”问题,切实提高了城市管理水平;二是该项目的实施,解决了部分人员就业问题;是督促了项目的开展,项目资金落实到位,发挥了项目的功效。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的实施有待进一步的细化;二是对临聘人员的激励手段不足,人员流动过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将进一步细化项目的实施过程;二是丰富临聘人员的激励手段,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天水市麦积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files/file/20221028/d11a39dd-775e-4332-8fd5-8c939b5a591e.xls
附件2-天水市麦积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files/file/20221028/1f4b1941-2c93-412e-a8d5-46ad0f832a14.docx
附件3-天水市麦积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files/file/20221028/2078ff34-16e3-48a7-a061-8f0c88b7f7ad.xls
/files/file/20221028/7f264370-596b-429e-9bc0-c8f7631fc425.xls
/files/file/20221028/bf44333b-e4e1-4125-98b7-5e89bb3daccb.xls
附件4-天水市麦积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files/file/20221028/54823cb2-48dd-4fd7-80ba-69c24184e24b.doc
/files/file/20221028/100e3849-de04-4625-8b14-5b9beaf98a41.doc
/files/file/20221028/d382f615-a90a-4dd9-9c4c-d1a6677056f4.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