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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城市管理局履职依据

时间:2024-09-25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cgj/2024-00033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城管局
  •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城市管理局履职依据

天水市麦积区城市管理局履职依据

区城管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有关工作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三)负责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城市管理工作。

(四)负责城区市政公用广场、商业步行街、临时便民市场、夜市等的市容秩序管理工作。

(五)负责城市人行道临时停车点(位)和临时占道等静态交通秩序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智慧城管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运行管理、升级维护等工作。

(七)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相对集中行使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

(八)负责各镇综合执法队队伍建设、统筹规划、协调联动等工作,承担各镇综合执法队城市管理领域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等工作。

(九)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负责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区城市管理局要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一)增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协调性,综合考虑公共秩序管理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合理安排各类公共设施和空间布局,加强对城市规划、建设实施情况的评估和反债。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

(二)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优势,加快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城市管理能力。

(三)完善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素养,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到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

区城管局与区直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与区住建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区城管局协同区住建局负责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设施的管理工作,并与区住建局建立协调联动规制。区住建局发现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设施被人为损坏的,应当函告区城管局,区城管局应当及时依法查处。2.区住建局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城管局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行政处罚工作,区住建局会同区城管局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案件移送机制、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机制。3.区城管局相对集中行使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区住建局依法行使城市建成区范围外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行政处罚权。

(二)与区自然资源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对违法建设及其对城乡规划影响情形的认定,以及经批准获得规划许可的建设工程规划实施情况的批后监管、检查,负责规划执法监察工作。区城管部门负责对城市建成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和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以及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违法行为的查处。

(三)与区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区城管局负责食品小摊点申请者出具摊点位置准许使用证明材料,并依法对城市户外公共场所未取得登记卡的食品小摊点实施监督检查。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食品小摊点实行登记卡管理,及时将食品小摊点登记卡的发放信息、变更信息告知区城管局。2.区市场监管局与区城管局建立餐饮油烟监管协调联动机制。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餐饮服务业的日常监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安装油烟过滤设备,使用清洁能源。区城管局负责查处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污染行为。3.区城管局负责查处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城市建成区范围外的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

(四)与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负责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静态交通秩序管理及停车泊位施划工作。区城管局负责城市人行道静态交通秩序管理及停车泊位、非机动车停车点施划工作,并查处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在城市人行道不按规定停放的违法行为。

(五)与各镇人民政府的有关职责分工。1.区城管局负责城市建成区以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城市建成区以外的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2.区城管局负责建成区范围内物料运输扬尘污染的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建成区外物料运输扬尘污染的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区城管局根据本规定第四条所明确的主要职责,编制权责清单,逐项明确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等,并制定办事指南、运行流程图等,优化行政程序,规范权力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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