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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政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索引号: 20230322-18321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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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政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中共天水市麦积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天水市麦积区政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门,区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党组织,各群众团体党组织:
《天水市麦积区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中共天水市麦积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28日
天水市麦积区政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天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麦积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等机构调整的批复》(天机编办批字〔2019〕3号)精神,设立天水市麦积区政务服务中心(简称区政务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隶属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一、主要职责
(一)配合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起草年度规划、工作计划、业务性文件、汇报材料等工作。
(二)负责机关会议筹备、档案管理、机关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
(三)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信息数据统计汇总工作。
(四)负责对各部门进驻审批和服务事项集中办理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工作。
(五)负责进驻区政府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出勤情况、投诉举报情况的统计工作。
(六)负责提供进驻区政府政务大厅窗口的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咨询服务,督促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反馈。
(七)负责区政府政务大厅办公设备、网络系统及相关政务服务应用平台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八)负责甘肃政务服务网麦积子站网民留言和群众、企业对全区各级政务大厅服务行为的投诉建议的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做好留言回复,并参与投诉、反映问题的督促落实。
(九)负责区政府政务大厅公共区域内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后勤保障工作。
(十)完成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编制
区政务服务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其中主任职数1名,副主任职数2名。
三、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天水市麦积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天水市麦积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