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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成立麦积区消费扶贫专责工作组的通知
- 索引号: mjq/2024-00239
- 主题分类: 麦积区
- 发布机构: 麦积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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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成立麦积区消费扶贫专责工作组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门,区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区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消费扶贫决策部署,按照省市《消费扶贫行动推进方案》要求,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决定成立麦积区消费扶贫专责工作组,具体成员及职责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汪亚伟 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温建平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进孝 区政协副主席、扶贫办主任
潘亚斌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谢崇太 区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庞 龙 区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
吴炜安 区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
成 员:刘亚斌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旺红 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胡旭东 区委网络舆情信息中心主任
韩 华 区委直属机关工委书记
陈宝林 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贾 珩 区工信局党组书记、局长
邵海云 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贵军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进才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书田 区文旅局党组书记、局长
潘志强 区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
雷晓利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东平 区扶贫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建凤 区工商联主席
蒋 璐 团区委书记
吴 健 区工会主席
谢晓兰 区妇联主席
专责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商务局局长谢崇太同志兼任,区发改局、区供销联社、区农业农村局、区扶贫办等单位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全区消费扶贫工作任务落实。
二、工作职责
(一)主要单位职责
区财政局:具体负责政府采购扶贫产品,督促预算单位通过平台优先采购本地扶贫产品;
区商务局:具体负责“专柜、专馆、专区”的建设运营;
区扶贫办:具体负责扶贫产品认定,东西协作和中央定点单位扶贫产品采购;
区供销联社:具体负责扶贫产品供应商入驻“扶贫832”销售平台,及时统计发布企业入驻和销售数据进度。
(二)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职责
1.全面谋划消费扶贫,健全完善消费扶贫工作机制。推动东部地区协作消费,积极对接天津市西青区组织本辖区批发市场、机关、学校、医院与我区建立定向采购合作机制;利用电商平台发挥区镇村三级服务体系作用,扩大网上销售规模。(区商务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办事处配合)
2.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媒体加大推介、宣传力度,加快提升扶贫产品品牌效应和市场知名度。加强对消费扶贫舆情监管,防范舆情风险。(区委宣传部、区委网络舆情信息中心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办事处配合)
3.做好农产品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军营对
接活动,建立单位需求与当地农产品供应通道,开展供销签约活动。(区直机关工委牵头,区工信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等部门配合)
4.引导全区农村创业妇女通过电商平台参与电商创业。(区
妇联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各镇、道北办配合)
5.加快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建设运营,确保全区完成消费扶贫智能柜420台布放任务(其中,今年220台、明年200台)。年内至少建设运营2个消费扶贫生活馆。线上电商平台和线下商超企业要开设消费扶贫专区,发展电商直播带货,助力扶贫产品的宣传、展示和销售。(区商务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办事处配合)
6.运用政府采购政策引导消费扶贫,鼓励各级预算单位通过
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方式采购扶贫产品。(区财政局牵头,区直各部门,各镇、街道办事处配合)
7.规范扶贫产品认定,积极推荐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扶贫车间等市场主体进入《全国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入驻“扶贫832”平合和“社会扶贫网”等平台。(区扶贫办牵头,区委网络舆情信息中心、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联社、区工商联,各镇、街道办事处配合)
8.积极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定点帮扶单位消费扶贫工作。加强与天津市西青区消费扶贫产销对接力度,在东部协作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商场等开设我区农产品专柜,建立消费扶贫专馆,推动更多农产品进入东部市场。继续深化与中车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下属单位的合作,签订供货协议,促进消费扶贫。(牵头单位:区扶贫办;配合单位: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联社等相关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
9.动员各级各单位工会按照政策规定,在发放干部职工节假
日福利时、优先采购“扶贫832平台中的麦积区扶贫产品。(区工会牵头,区直各部门,各镇、街道办事处配合)
10.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业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方式促进扶贫产品销售。(区工信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办事处配合)
11.依托“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动员民营企业参与消费扶贫行动。(区工商联牵头,各镇、街道办事处配合)
12.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发挥行业协会、慈善机构等社会团体作用,采购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区民政局、团区委牵头,区直各部门,各镇、街道办事处配合)
13.完善快递物流配送体系、供应链体系和冷链物流体系。(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麦积分公司牵头,各镇、街道办事处配合)
14.打造“农业观光+旅游购物”扶贫产业链,引导贫困地区特色产品进景区,进宾馆,进饭店,设立农特产品专区,扶贫产品购买点。(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办事处配合)
15.强化质量安全监督和检验监测,建立农产品追溯机制,加大市场管控力度,建立供应商评价体制。(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办事处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组长负责制。麦积区消费扶贫专责工作组组长是本组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负责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消费扶贫各项决策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全区消费扶贫工作实施。专责工作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消费扶贫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承担专责工作组的日常协调联络工作。
(二)定期会议制。每月召开一次“碰头会”,总结当月工
作,安排部署阶段工作任务。每季度召开专题汇报会,听取专责工作组各成员单位消费扶贫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安排部署消费扶贫重点工作任务,每十天通报一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目标责任制。围绕全区消扶贫任务目标,按职能细化实化各成员单位目标任务,建立任务清单,按照中央、省市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在政策、资全、项目、技术等方面重点倾斜和保障扶贫产品销售,确保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四)信息报送制。实行“月报告、季分析、半年小结、全年总结”制度,各成员单位切实加强信息收集工作,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按时将单位材料报送专责工作组办公室整理汇总,报区委,区政府和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督办制。由专责工作组办公室负责,督办全区消费扶贫工作推进情况、重大问题解决情况、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区委、区政府议定事项落实情况。
专责工作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发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