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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通告

时间:2024-01-05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scjgj/2024-00000
  • 主题分类: 麦积区
  •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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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通告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凡2023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设立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均应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2023年年度报告。

一、年报时间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年报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https://gs.gsxt.gov.cn)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2023年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报送年报:一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网址:https://gs.gsxt.gov.cn)报送并公示;二是通过手机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程序,或“甘肃市场监管”公众号首页菜单栏“公众服务”选择“个体户年报报”报送;三是直接向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四是企业联络员有变化的,在年报系统联络员登录界面下方点击“企业联络员变更”,可以更换联络员信息及手机号码。

三、法律责任

对于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由市场监管部门将其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经营异常,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规定,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特别提醒

经营主体报送年报和公示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会以短信链接的方式引导操作。如果经营主体收到包含网站链接的陌生短信,提醒“年报公示、工商年报、营业执照异常/过期/失效、法人身份异常、商户资质异常”等内容,要求输入银行卡号和验证码等信息,请一定提高警惕,不要盲目点击输入个人信息,更不要直接转账汇款,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0938—2724813)咨询。万一上当被骗请立刻拨打110报警。

特此通告。 


天水市麦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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