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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11-02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scjgj/2023-00038
  • 主题分类: 麦积区
  •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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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商标品牌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广告业的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指导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加强消费环境建设。

4.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依法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承担区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5.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区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6.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7.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8.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负责和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和指导特殊食品与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以及食盐专营行政管理工作。

9.负责和指导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产品标准、技术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贯彻落实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组织开展药品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10.负责和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的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1.负责组织实施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质量抽检。依法查处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和执法监督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承担全区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7.负责统一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全区知识产权战略,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创造和运用,做好知识产权确权、侵权判定、申请相关工作,规范指导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承担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等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负责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和保护工作。

18.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麦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人员编制人数为248人, 现全局实有工作人员229人,其中公务员69人、参公15人、事业145人。天水市麦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麦积区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对外加挂天水市麦积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天水市麦积区知识产权局牌子。设办公室、人事股、宣传教育股、政策法规股、综合业务股、政务服务管理股、市场秩序监管股、食品安全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质量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信用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机关党委等13+1个内设机构,设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服务中心、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3个下属事业单位和20个镇(街道)市场监管所。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3,156.4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0.71万元,下降20.23%,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的项目在上年度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89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94.1万元,占99.93%;其他收入2万元,占0.0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077.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0.14万元,占90.33%;项目支出297.62万元,占9.6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36.2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91.44万元,下降20.15%。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项目资金在上年度完成支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6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14.84万元,下降16.7%。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项目资金在上年度完成支付。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13.87万元,支出决算为2,54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结余未实现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3.27万元,支出决算为25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4.56万元,支出决算为94.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4.58万元,支出决算为17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70.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82.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2.07万元,下降16.2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调出及退休人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16.76万元、津贴补贴656.94万元、奖金68.7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2.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7.1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4.5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0.53万元、住房公积金174.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0.95万元(其中:生活补助5.74万元、奖励金284.4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8万元)。公用经费388.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6.26万元,下降37.8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政策大力压减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82.16万元、印刷费60.64万元、水费0.63万元、电费6.14万元、邮电费4.54万元、取暖费20.79万元、物业费0.3万元、差旅费11.7万元、维修(护)费15.56万元、培训费0.54万元、专用材料费0.18万元、劳务费32.52万元、委托业务费2.85万元、工会经费16.94万元、福利费23.82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5.6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3.1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68万元,支出决算为1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5.68万元,支出决算为1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5.68万元,支出决算为1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8.1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82.16万元、印刷费60.64万元、水费0.63万元、电费6.14万元、邮电费4.54万元、取暖费20.79万元、物业费0.3万元、差旅费11.7万元、维修(护)费15.56万元、培训费0.54万元、专用材料费0.18万元、劳务费32.52万元、委托业务费2.85万元、工会经费16.94万元、福利费23.82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5.6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3.1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6.25万元,下降37.8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政策大力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以及部分机关运行经费待下一年度支付。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本年无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42万元,下降98.77%,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本年度培训减少且以网络培训为主。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7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3.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8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87%。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外出检查等公务用途的车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并填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另外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项目目标自评表及报告形式开展自评7项,涉及资金293.75万元;我部门没有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

(二)绩效自评结果

4个项目自评价结果为“优秀”,3个项目评价结果为“良好”。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立项依据充分、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进度较快;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单位对7个项目进行了自评并填报了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具体内容见附件3。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对7个项目进行了自评并出具了自评报告,具体内容见附件3。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部门无重点项目,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部分 附件

1.天水市麦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天水市麦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天水市麦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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