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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全区防汛抗旱工作责任人的公示
- 索引号: 20230322-192517-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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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全区防汛抗旱工作责任人的公示
为切实做好2022年全区防汛抗旱工作,全面落实防汛抗旱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和《甘肃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原则,全区全面落实了防汛抗旱、山洪灾害防御行政责任人和中小型水库(人工湖)、重要河流重点河段防汛行政及部门责任人,各级各部门责任人已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人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工作人员履行防汛抗旱责任。
各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细化防汛抗旱责任,层层抓好落实,确保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轻水旱灾害损失。要严肃防汛抗旱工作纪律,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造成严重损失的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麦积区防汛抗旱监督电话:0938-2736127
2.2022年天水市麦积区中小型水库(人工湖)防汛责任人名单
3.2022年天水市麦积区重要河流重点河段县级防汛责任人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