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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的通知
- 索引号: 20230322-190646-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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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的通知
甘肃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
《2022年全省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兰州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现将《2022年全省防汛抗旱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全力做好2022年防汛抗旱工作。
甘肃省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年1月10日
2022年全省防汛抗旱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根本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系列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总体部署,落实防汛抗旱各项措施,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轻水旱灾害损失,为全省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创造良好氛围。工作目标是: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中心,紧盯山洪防御、水库度汛、城市防洪、河流险段等防洪重点,健全责任体系,加强监测预警,科学调度防控,排查安全隐患,整治险段工程,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救援,全面落实各项措施,确保重要河流、水库、城市、重要设施防洪安全;确保一般山洪灾害人员不伤亡,遇重特大山洪灾害,及时预警转移、全力抢险救援,有效减少人员伤亡。主要任务和措施是:
—— 建立健全防汛抗旱责任体系。汛前,落实14个市州、兰州新区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86个县级山洪灾害防御行政责任人和11条主要河流、54座大中型水库防汛行政、部门责任人,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各市州、兰州新区要分级确定重点,逐级落实行政领导和部门管理责任,汛前分级备案公示,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解落实岗位责任,建立行业防汛抗洪责任体系。
结合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强化山洪灾害“四级”包抓责任,把山洪灾害“四级”包抓责任纳入防汛抗洪责任体系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汛前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乡级防汛指挥机构要分别逐级公示包乡县级领导、包村乡级领导、包户村级领导和党员干部包群众的责任人名单,明确工作职责,督促履行到位。
—— 开展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开展汛前检查的基础上,抓好三项重点排查整治工作。水利部门要排查水库下游河道泄洪安全风险,复核行洪能力和安全泄量,确定风险范围和乡镇村庄名称,落实泄洪预警责任和措施,按照防汛责任制管理层级报相应防汛抗旱指挥部。交通部门要组织开展省道及县乡道路桥涵堵塞、堰塞、塌方等行洪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分析上下游安全风险,分级落实雨天巡查、信息报告责任和措施,将省道桥涵风险排查表报所在市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县乡村道路桥涵风险排查表报所在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市州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加强督促协调,确保汛前完成排查整治任务。兰州市要组织对黄河干流兰州段趸船安全进行排查,建立监管台账,汛前落实主管部门和业主加固整治、巡查值守责任。
—— 建立健全山洪预警防御机制。要督促各市县区复核落实乡镇、村社山洪预警信息员,确定预警联络方式,汛前提交县级气象部门、水利部门,支持更新完善预警系统;要进一步细化村社预警信息接收、发布流程,完善基层山洪防御预案,汛期逐村开展专项演练。
以上三项任务,列入2022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目标责任书对各市州、兰州新区和有关部门进行重点考核。
—— 进一步健全雨情水情汛情共享机制。各级防汛部门要与气象、水利部门建立雨情、水情预测、监测信息报送制度,全面接入雨情、水情等服务系统,与驻地水文监测单位签定江河汛情服务合同,建成信息共享机制。
—— 进一步完善水库水电站防洪调度方案。水工程调度主管部门要优化调度指标和方式,完善洪水调度方案,落实水库安全度汛、下游风险预警各项措施,汛前批复执行水库水电站防洪调度计划。
—— 持续抓好防汛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要对有关部门施工队伍、机械、防汛物资及社会相关资源进行对接和调查,建立资源台账,健全调度协调机制;有关市州要加强2021年防汛应急资金使用管理,完成防汛物资采购任务,汛前全面储备到位。
围绕完成上述各项任务,实现防汛安全目标,2022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全面加强防汛抗旱领导。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加强统筹协调,全面把握形势和工作动态,做到横向督促协调到位,指挥调度有力有效,应急联动协调高效,信息交流精准全面,纵向部署精准扎实,措施跟踪到位,报告及时全面准确。各级各类防汛抗旱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尽职尽责抓好防汛抗旱工作。各级行政首长要对辖区防汛抗旱负总责,全面把握防汛抗旱形势,抓好总体部署,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督促落实关键措施,组织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区域和重点工程防汛行政责任人要及时分析研究防汛形势,深入现场检查落实,组织做好风险排查整治、防御救援工作。各部门防汛责任人要全面把握行业防洪安全风险,根据业务分工细化工作责任,明确防汛职责,加强行业防汛安全指导,督促将责任逐级落地到位。县级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要根据山洪防御任务,分解落实“四级包抓”责任,健全预警体制和机制,完善防御预案,落实预警避险“最后一公里”各项措施。水库防汛安全责任人要督促落实监测、调度、巡查、预警、抢险等关键措施,完善预案,备足抢险物料和队伍,做好防御救援各项工作。河流险段防汛责任人要组织排查风险隐患,督促落实管控和整治措施,组建巡查队伍,建立汛情预警机制,做好防御大洪水的准备工作。
2.认真开展汛前防汛检查。各地、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统一指挥、部门联动的原则,集中汛前有利时间,分级开展汛前检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做好防大汛、抗大洪各项准备;要围绕责任分解落实、联动机制建设、防汛物资储备和队伍组织等重点工作,补短板强弱项,完善指挥调度机制,强化应急救援保障;要紧盯水库度汛、城市防涝、道路桥涵、涉水建设和生产经营等重点工程、重点区域,排查责任不到位、管理薄弱、设施损毁等安全隐患,分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强化防汛保安全各项责任;紧盯城镇、村庄周边等人口密集区河道洪道防洪行洪风险隐患,排查堤防工程损毁修复、河洪道淤积和杂物影响安全情况,加快整治疏浚,确保行洪安全畅通;紧盯暴雨山洪监测预警系统的运行管理,排查雨量站、广播站、预警发布系统故障和隐患,修复预警设施,订正预警指标和数据,进一步健全预警机制;要充分认识山洪灾害防御这一难点重点,深入一线指导开展隐患排查,突出预警到户到人、预案演练、转移避险路线和安置地点确定等关键环节存在的不足和漏项,细化整改措施,跟踪整改到位。
3.切实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应对工作。各地区要以县级行政首长山洪防御责任为核心,全面落实“县级领导包乡、乡级领导包村、村乡领导包组、党员干部包群众”的四级包抓责任制,明确风险隐患排查、预案完善和演练、监测预警、转移避险等职责,压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一是气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强化县级气象部门实时监测、滚动预报、靶向预警职责和能力;水利部门要指导县级预警平台优化预警指标,细化预警提示信息和指令,提升指导性、针对性。二是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督促指导乡镇加强桥涵卡口、水高人低、沟道出山口、弯道、断面狭窄等重点部位风险辨识,建立风险台账,全面掌握风险区人员状况,按照安全、就近、快速的原则,合理确定转移路线和避险场所,明确弱势群众帮扶措施突出“谁转移、怎么转、转到哪”这一核心内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汛期逐村开展专项演练,提升防御应对能力。三是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协调气象、水利等部门加强指导和帮助,明确预案转移判别指标和指令下达权限,强化基层干部临灾处置能力,暴雨量级、洪沟水位一旦达到临界指标,果断下达指令,坚决快速组织群众转移。
4.加强城市防洪安全管理工作。住建、水利等部门要督促指导市县及防洪排涝设施管理单位认真摸排外洪内涝风险,疏浚清理排洪沟道和排水管道,落实防洪排涝安全措施。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全面加强指导,督促协调做好城市防洪工作。一是要加强城区和周边洪道沟道管理,清理整治乱倒乱建乱堆等问题,疏浚行洪断面,提升防洪排洪能力。二是要加强城镇市区河道橡胶坝、翻板闸等景观工程调度监管,落实防洪启闸、塌坝等调度安全责任和措施;防洪安全保障能力不足的工程,汛期一律不得蓄水运行。三是要突出低洼区、地下空间、下凹立交桥等易涝区域,强化监测预警,疏通排水管道,维修排水设施,完善防涝预案,全面落实内涝应对各项措施。四是要突出重点工程和关键措施,兰州、陇南、天水、平凉、临夏等五座重点防洪城市要根据城市河道洪沟洪水风险特点,统筹防御和救援,加大风险整治力度,强化监测预警,完善应急预案,细化应对措施,全面加强城市防洪管理。兰州市要进一步排查落实地铁站防涝安全措施,做好防御特大暴雨的准备工作;麦积、武都、碧口等城区要排查落实内涝强排措施,确保排涝泵站稳定运行发挥作用;平凉市崆峒区要对被覆盖洪道进行疏浚,保障泄洪畅通。
5.加强蓄水工程防洪调度管理。水利、能监、应急、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加强水库、水电站、淤地坝、尾矿库等蓄水拦挡工程运行管理和监管,落实工程巡查监测、水情测报等措施,确保稳定运行,发生汛情、险情要第一时间响应处置,第一时间报告、通报和预警,配合防汛部门和下游村社做好抢险和疏散转移工作。要加强蓄水拦挡工程调度管理,严格执行运行规范和调度计划,科学调度、合理调蓄、平稳蓄泄,确保工程及下游群众生命安全。
6.加强行业防洪安全管理与整治。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涉河在建工程管理,合理规范建设临时工程,落实安全度汛措施,保障建设项目和上下游、左右岸公共防洪安全。水利部门要加强河洪道安全管理,加快修复水毁防洪工程,疏浚淤积和杂物,强化水库、淤地坝巡查管护,加快实施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根据水库下游风险排查情况,制定整治计划,全面落实水旱灾害防御各项措施。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跨河桥涵排查与整治,组织指导做好县乡道路桥涵安全排查,结合道路交通建设规划,加大风险整治力度,完善警示标志,落实重点桥涵值守巡查措施,保障交通及公共防洪安全;电监部门要督促水电站管理单位做好防洪调度方案,科学规范运行,建立和完善梯级电站信息共享、泄洪通报联动机制,全面落实防洪安全各项措施。旅游部门要加强旅游防洪安全管理,督促指导涉水景区管理单位、旅游公司分析景区和线路防洪安全风险,优化开放时间和运行计划,加强警示宣传,落实警戒、劝返、疏导和排查措施,确保人员生命安全。气象部门要加快实施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气象项目,推进提升防汛抗旱气象保障能力。
7.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发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主力作用,加强实战化训练演练,提升防汛救援能力;要积极与驻地部队对接,明确防汛抗旱责任和任务,完善救援协调机制;进一步摸清区域各类施工队伍、社会救援力量和物资机械市场资源,建立协议调用、紧急征用等机制,落实抗大洪、抢大险的人力和物资保障措施;要加强防汛经费使用管理,抓紧完成防汛物资设备采购和储备,强化物资设备保障能力,重要工程现场要储备一定物资,确保第一时间应急物资需求;要进一步完善各类预案,科学准确判断风险,制定合理对策措施,加强宣传和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8.加强干旱防御和救援工作。气象、应急、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和有关市州要紧盯冬春易旱时段,及时分析气象干旱要素,掌握河流水情、工程蓄水、人畜缺水、耕地墒情和越冬作物旱情,会商研判干旱态势,组织做好防旱抗旱工作。要加强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发挥好抗旱保人饮的骨干作用;要利用好农村现有水窖、蓄水池等,动员群众存水储水,及时为缺水群众拉运送水,保障群众生活用水;要做好人工影响天气各项准备,适时开展增雨作业,增加有效降水;要指导群众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农业科技抗旱措施。
请各市州、兰州新区于3月20日前根据附件(1、2、3、4)要求,核报2022年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请各地、各成员单位于5月15日前,将汛前检查情况总结及相关附件报送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