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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决算
- 索引号: mjq/2024-00268
- 主题分类: 麦积区
- 发布机构: 麦积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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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区应急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减灾规划,组织制定本部门规章、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程和标准。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
4.负责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协调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负责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对接,衔接驻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指导协调全区火灾预防、扑救等工作。
8.负责全区水旱灾害防治和地震管理工作,会同区林业和草原局做好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局麦积分局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9.负责组织协调全区灾害救助工作,负责救灾物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
10.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1.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3.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4.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5.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6.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区应急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区应急管理方面的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区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机要、
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查督办、安全保卫及机关后勤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审等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群团组织、退休人员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驻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和应急数据管理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健全自然灾害信息共享机制。
3.综合减灾股。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指导推进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依法承担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火灾预防、扑救等工作。
4.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股。统筹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全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协调和保障工作,指导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5.防汛抗旱办公室。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全区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负责水旱灾害的调查评估工作。
6.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依法承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7.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股。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基础工作。依法承担工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区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培训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8.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依法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负责区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挂牌督办销号工作。承担重大政策和重大课题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提出建议意见。
9.救灾和物资保障股。承担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承担自然类突发事件核查、调查评估。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灾情统计上授、救灾捐赠等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全区救灾物资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负责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
10.政务服务管理股。承担全局各类行政许可及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并与区政务管理局衔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减证便民,优化、简化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要件,方便群众、企业办事,负责进驻区政务大厅办理事项的管理。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承担全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指挥专家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579.6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13.42万元,增长24.75%,主要原因是2023年执行中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579.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9.69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579.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1.68万元,占50.75%;项目支出778.01万元,占49.2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579.69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313.42万元,增长24.75%。主要原因是2023年执行中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9.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3.42万元,增长24.75%。主要原因是2023年执行中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9.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92万元,占5.12%;卫生健康支出33.4万元,占2.11%农林水支出13.85万元,占0.88%;住房保障支出57.19万元,占3.6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94.33万元,占88.2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02.07万元,支出决算为1579.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6.95%。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4.78万元,支出决算为8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61万元,支出决算为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薪资增加。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执行中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19万元,支出决算为57.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薪资增加。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24.49万元,支出决算为1394.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3.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执行中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1.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65.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万元,减少6.93%,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及机构改革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36.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26万元,减少34.51%,主要原因是压减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5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26万元,减少34.51%,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及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6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新入职公务员培训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6.29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1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75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9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29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5.1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95%。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立项依据充分、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进度较快;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地震台站人员工资等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地震台站人员工资”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台站人员工资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75.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192万元,执行数为15.06万元,完成预算的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了地震台站人员工资及办公费用,提高了工作积极性,切实发挥了地震台站预警前哨的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编制及执行率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是督促业务股室细化年度预算,加强项目预算执行监督和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对我局二级单位区地震局的地震台站人员工资项目开展部门绩效自评工作,评定结果为优秀。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六、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八、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九、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反映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反映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反映用于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应急预案演练、协调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其他消防救援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消防救援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矿山安全(款)行政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四、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其他地震事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地震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反映用于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的支出。
附件【附件1.天水市麦积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附件2.天水市麦积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附件3.天水市麦积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报告.docx】
附件【附件4.天水市麦积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附件5.天水市麦积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重点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附件【附件6.天水市麦积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部门重点评价报告.docx】
附件【附件7.天水市麦积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部门重点评价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