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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麦积区征用酒店2021年9月至11月费用结算》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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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麦积区征用酒店2021年9月至11月费用结算》的公告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麦积区征用酒店2021年9月至11月费用结算》的公示
一、征用酒店名称
天水春风时代实业有限公司(天水春风假日公寓酒店)
二、费用结算周期
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
三、费用结算明细
1、住宿费: 征用房间总数:94间,协议价格:180元/间夜,住宿费用合计1543950元,抵除收取隔离人员支付费用247480元,需应付住宿费1296470元。
2、工作人员餐费:按照工作人员实际点餐费用计算,标准每天不高于50元/人,其中:2021年10月21日-2021年11月24日期间的费用由麦积区政府支付外,需应付工作人员餐费11105.4元。
3、应付住宿费和工作人员餐费合计:1307575.4元。
四、公示周期
2022年1月13日至2022年1月19日(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麦积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电话:2736116 )
天水市麦积区卫健局
2022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