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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石佛镇卫生院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wjj/2024-00236
- 主题分类: 卫生
- 发布机构: 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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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石佛镇卫生院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天水市麦积区石佛镇卫生院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麦区财发(2021)69号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2、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3、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4、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5、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7、对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
8、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开设有门诊部、住院部、中西药房、护理部、公共卫生科、财务科、办公室、放射科、检验科,彩超室、心电图室、党建室等功能科室。现有在职职工30人(其中副主任医师2人,主治医师3人、执业医师15人、执业护士4人)、退休7人、遗属1人。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全年收入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46.2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31.5万元增加14.7万元,增加6.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6.2万元。增加6.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初财政拨款在职人数28人,同年新分配2人年底共有财政拨款在职人员30人。
(二)全年支出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46.2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31.5万元增加14.7万元,增加6.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6.2万元。增加6.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初财政拨款在职人数28人,同年新分配2人年底共有财政拨款在职人员30人。
四、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24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0.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32.9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7.5万元),公用经费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万元)。
(二)项目支出:指我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0年预算0万元无变化。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46.2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1年本部门计划征收50万元 。主要用于正常医疗卫生业务开支及单位正常运转。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1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1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0年预算0万元无变化。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预算0万元,增减0万元,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0万元,无变化。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0万元,无变化。
(二)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1.会议费0万元。
2.培训费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比2020年政府采购资金0万元。安排的资金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耗材的购置。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金额为825.8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价值453.32万元。通用设备76.98万元,专用设备282.9万元。流动资产占42.15%,固定资产占56.21%,无形资产占1.64 %。
2.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1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指通过财政非税专户拨付到各单位的资金。
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2021年天水市麦积区石佛镇卫生院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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