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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文化馆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5-09-17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wlj/2025-00071
  • 主题分类: 麦积区 其他
  • 发布机构: 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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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文化馆2024年度部门决算

天水市麦积区文化馆2024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天水市麦积区文化馆主要举办各类展览、讲座、培训等,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开展社会教育,提高群众文化素质,促进当地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指导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组织并指导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理论研究。收集、整理、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麦积区文化馆设有办公室、文艺部、美术部、信息部非遗部五个机构。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51.5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0.70万元,增长32.4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451.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1.57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45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0.31万元,占75.36%;项目支出111.26万元,占24.6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51.57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110.70万元,增长32.4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1.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70万元,增长32.4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1.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27.39万元,占72.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53万元,占18.06%;卫生健康支出14.63万元,占3.24%;住房保障支出28.02万元,占6.2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61.78万元,支出决算为451.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82%。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0.26万元,支出决算为327.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工资变动(含四险一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83万元,支出决算为8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9.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工资变动(含四险一金)。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65万元,支出决算为14.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工资变动(含四险一金)。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05万元,支出决算为28.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工资变动(含四险一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0.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7.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0万元,增长0.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工资变动(含四险一金)。人员经费用途 基本工资125.48万元;津贴补贴17.38万元;奖金37.02万元;绩效工资63.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36.0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6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0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38万元,退休费1.93万元,生活补助0.53万元。

公用经费12.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5万元,增长28.06%,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增加,活动举办频率较往年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2.53万元、水费0.16万元,电费1.26万元,邮电费0.69万元,差旅费0.65万元,维修费0.12万元,委托业务费费0.7万元,工会经费:2.37万元,福利费3.63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5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0.00辆;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文化下乡。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3年度无新增重点项目。我单位及时按照要求完成了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以及绩效运行监控,结果良好。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天水市麦积区文化馆 部门整体评价(1).xlsx
附件【天水市麦积区文化馆 2024年决算公开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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