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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zjj/2024-00021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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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制定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城乡建设工作。指导城市道路桥梁、道路照明、城市排水、线路管道、园林绿化等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旧房改造等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等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古树名木保护等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承担全区住房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承担全区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配建等工作。统筹推动既有建筑更新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工作。
(四)负责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指导物业管理活动和物业承接查验等工作。负责监督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
(五)负责全区建筑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建筑安装、建筑节能等建筑市场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造价、监理、招标投标、质量等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的调查处理等工作。承担全区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七)负责全区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八)负责全区供热、燃气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燃气、供热行业安全生产、服务质量和应急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居民户内燃气管道设施安全检查等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麦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省委、市委、区委的有关规定,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麦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归口管理机构有:办公室、法制股、计划财务股、城乡建设股、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股、建筑业和工程消防监管股、安全生产监管股、政务服务管理股。分别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履行各自职能。核定麦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含工勤2名),事业编制16名,麦积区园林服务中心事业编制75名,麦积区市政设施服务中心事业编制74名,麦积区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事业参公编制40名。
本部门2023年度决算公开包括麦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及下属二级预算单位麦积区园林服务中心、麦积区市政设施服务中心、麦积区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区人防中心(涉密不公开)共4个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已上报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1125.0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0908.67万元,下降77.3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专项收入较上年度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51125.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756.04万元,占99.28%;其他收入369.00万元,占0.7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5112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2.7万元,占5%;项目支出48562.34万元,占9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1125.04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49397.24万元,下降4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专项收入较上年度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54.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20224.9万元,增长65%。主要原因是一般预算财政拨款专项收入较上年度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54.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5.04万元,占1.53%;卫生健康支出412.27万元,占2.07%;节能环保支出1391.38万元,占6.97%;城乡社区支出8689.2万元,占43.54%;住房保障支出9156.52万元,占45.8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310.09万元,支出决算为19954.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2.8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0.4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住建中心收到物业服务行业党委活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8.22万元,支出决算为30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6.32万元,支出决算为412.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7.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追加疫情防控资金。
3.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91.3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年度预算1391.38万元,主要包含:垃圾中转站、羲皇大道污水管道跨渭河倒虹吸建设等工程。
4.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09.29万元,支出决算为8689.2万元,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专项资金,主要包含:龙园西路道路建设、北山路道路建设等工程建设资金。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6.26万元,支出决算为9156.5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2023年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和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62.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76.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8.96万元,下降6.3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退休人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99.48万元、津贴补贴266.56万元、奖金14.54万元、绩效工资493.2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58.74万元、住房公积金191.9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6.79万元;公用经费85.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77万元,下降50.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压缩办公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2.17万元、印刷费1.26万元、咨询费2万元、手续费0.01万元、水费1.38万元、电费3.11万元、邮电费14.59万元、、取暖费2万元、差旅费2.01万元、维修费0.22万元、会议费0.3万元、劳务费2.15万元、委托业务费2.3万元、工会经费6.4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6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0801.21万元,本年支出30801.2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8.99万元,麦积区桥南集中供热改造专项资金支出500万元,其他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支出29450万元,公共租赁住房支出818万元,城市建设支出14.22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1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水费、咨询费、维修费、会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取暖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22万元,下降52.3%,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费用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万元,下降5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会议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764.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4.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9.2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7.0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7.02%。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 本部门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我部门没有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6个自评结果为“优”,1个自评结果为“良好”。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立项依据充分、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进度较快;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部门整体绩效、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路灯照明电费、公益性岗位参战人员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83.66万元,执行数为1815.21万元,完成预算的91.5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财政法规、政策执行、财政收支、政府采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会计信息质量、依法查处违规违法行为;二是完成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的专项核查、概(预)决算的评审、省级预算编制中新增项目、预算执行中追加项目和预算执行中再次分配项目的评审、财政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建设等工作;三是积极应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依法理财、依法行政,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等绩效目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编制和执行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督促各业务股室细化年度预算,加强项目预算执行监督和管理,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资金预算执行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天水市麦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汇总).xlsx】
附件【天水市麦积区市政设施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项目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天水市麦积区市政设施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整体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天水市麦积区园林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天水市麦积区园林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度整体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天水市麦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自评表(汇总).xlsx】
附件【天水市麦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