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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市政设施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zjj/2024-00020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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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市政设施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和养护工作。 2、负责城市道路照明等公共亮化配套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3、负责城市排水设施和管理和维护工作。
4、指导城区相关企事业单位楼体的亮化工作。
5、完成区住建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麦积区市政设施事务服务中心内设职能部门:主任岗位、副主任岗位、综合服务岗位、会计岗位、路灯亮化管理岗位、市政设施管理维护岗位、机电管理岗位、防汛管理岗位、市政设施建设养护技术岗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
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426.9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73.35万元,下降14.33%,主要原因是2023年实施的项目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426.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26.9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426.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1.46万元,占23.97%;项目支出2605.49万元,占76.0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426.95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573.34万元,减少14.33%。主要原因是2023年实施的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12.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5.25万元,增长34.49%。主要原因是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新增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12.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47万元,占2.83%;卫生健康支出32.9万元,占0.96%;节能环保支出250万元,占7.33%;城乡社区支出2972.63万元,占87.1%;住房保障支出60.73万元,占1.7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80.28万元,支出决算为341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6.5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5.83万元,支出决算为96.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职工工资增长。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69万元,支出决算为32.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当年退休人员增加引起卫生健康支出减少。
3.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的项目资金。
4.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85.71万元,支出决算为297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3.8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项目资金较多。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4.04万元,支出决算为6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当年退休人员增加引起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1.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12.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97万元,下降6.56%,主要原因是2023年当年退休人员增加引起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9.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41万元,下降65.25%,主要原因是2023年当年部分公用经费结转到下年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4.22万元,本年支出14.2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为2023年当年新增城市建设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70.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9%。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4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4.06%。我部门没有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1个项目自评价结果均为“优”。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立项依据充分、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进度较快;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城区路灯照明电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3年城市路灯照明电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480万元,执行数4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是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监控机制;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对资金使用进行监控;二是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认证;预算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三是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相关规定完整;支出管理相关规定完整;收入管理相关规定完整;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相关规定完整;财务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完整;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完整;采购管理相关规定完整;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完整;已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或有适用于本项目的财务管理制度;四是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对考核结果及时进行反馈和应用。下一步改进措施,督促各业务股室细化年度预算,加强项目预算执行监督和管理,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资金预算执行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根据“收入决算表”和“支出决算表”,参照第十四项说明,对本部门所有涉及到的项级支出功能科目进行说明,注意不要重复,并调整段落序号)
附件【附件1天水市麦积区市政设施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附件3天水市麦积区市政设施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项目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附件2天水市麦积区市政设施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整体绩效自评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