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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时间:2024-02-02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zjj/2024-00008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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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目录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全年收入

(二)全年支出

四、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四)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二)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九、部门预算表及绩效目标申报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表

9、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1、单位管理转移支付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3、绩效目标申报表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等政策规定及《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麦财预〔2024〕1号)的要求,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制定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城乡建设工作。指导城市道路桥梁、道路照明、城市排水、线路管道、园林绿化等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旧房改造等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等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古树名木保护等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承担全区住房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承担全区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配建等工作。统筹推动既有建筑更新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工作。

(四)负责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指导物业管理活动和物业承接查验等工作。负责监督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

(五)负责全区建筑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建筑安装、建筑节能等建筑市场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造价、监理、招标投标、质量等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的调查处理等工作。承担全区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七)负责全区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八)负责全区供热、燃气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燃气、供热行业安全生产、服务质量和应急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居民户内燃气管道设施安全检查等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麦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省委、市委、区委的有关规定,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麦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归口管理机构有:办公室、法制股、计划财务股、城乡建设股、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股、建筑业和工程消防监管股、安全生产监管股、政务服务管理股。分别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履行各自职能。核定麦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含工勤2名),事业编制16名,麦积区园林建设服务中心事业编制75名, 麦积区市政设施服务中心事业编制74名, 麦积区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事业参公编制40名。

本部门2024年度预算公开包括麦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及下属二级预算单位麦积区园林服务中心、麦积区市政设施服务中心、麦积区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共4个预算单位。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全年收入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369.88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981.09万元增加1388.79万元,增加47%。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69.88万元。增加了1388.7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较上年度有所增加,并新增区级专项。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当年没有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当年没有预算。

(二)全年支出

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369.88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981.09万元增加1388.79万元,增加4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69.88万元。增加了1388.7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工资较上年度有所增加,并新增区级专项。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当年没有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当年没有支出。

四、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第一部分: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2678.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69.9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434.64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35.29万元),公用经费208.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8.79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比2023年2497.43万元(人员经费2285.04万元,公用经费212.39万元)增加了181.29万元,增加了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指我部门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1691.16万元,比2023年预算483.66万元增加1207.5万元,增加了25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预算中区级专项增加。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1691.16万元,全部为城乡社区支出,其中:天水市麦积区乡村振兴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及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1000万元,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业务费用9.88万元,公益性岗位参战人员补贴3.28万元,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维护资金100万元,城区路灯电费支出项目578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城乡社区支出3730.3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3.74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11.72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14.07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4年本部门计划征收74万元。

第二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第三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4年我部门“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0万元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预算0万元,减少0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0万元,减少0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0万元,减少0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在预算中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0万元,减少0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未预算,无相关费用。

(二)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1.会议费0.24万元,比2023年预算0.3万元减少0.0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2.培训费24.61万元,比2023年预算23.31万元增加1.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导致。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9.11万元,事业单位公用经费112.85万元,经费共计151.96万元 ,比2023年212.39万元减少60.43万元。变化原因主要是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费用开支。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18万元。安排的资金主要用于办公耗材、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车辆保养维修、车辆保险购买等。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金额为3612.74万元。其中:房屋构筑物927.68万元,设备756.02万元,图书和档案0.88万元,家具用具1928.16万元。无形资产7.4万元。公共基础设施9725.05万元。

2.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4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其中具体项目为:天水市麦积区乡村振兴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及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业务费用,公益性岗位参战人员补贴,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维护资金,城区路灯电费支出。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指通过财政非税专户拨付到各单位的资金。

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九、部门预算表及绩效目标申报表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xlsx
附件【项目绩效目标表.xls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住建局汇总.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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